位于金牛区营门口路春又天舞厅
在营业期间人数达到四五百人里面非常拥挤,走路都困难,灯光非常黑暗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舞厅最里面黑舞池区域存在涉黄,男士可以花10元钱一首歌要求舞女跳舞,过程中可以将手伸入舞女衣服里面摸胸,摸屁股,甚至摸私密地方,更有不可入目的画面。也给卖淫提供了一个平台。同时也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7)点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第(9)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第十四条第(四)点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第十七条,营业期间,歌舞娱乐场所内亮度达不到国家标准;第四十八条,第五点: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本人实际考察了不下于十次都发现了违法行为,然而我也和相关部门(公安局及文体局)反应,但两个部门都是踢皮球,举报了很多次每次违法行为举报都不查处,要求我提供证据(证据是相关部门的工作吧),我也到公安局现场提供了线索,但是还是没人处理,不了了之。
这样的舞厅很多,网上也能了解到举报信息很多,都存在违法行为,而公安局始终回答是没有违法行为,希望领导重视,还成都一个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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