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是否记得前段时间的“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就是一群人以地名去注册商标,然后喊一些普通商家交商标使用费,不给钱就起诉!
当时惊动了最高法:
没想到,现在四川版的来了!!!
因为招牌有“青花椒”几个字,四川多家餐馆被上海的一家餐饮公司给起诉了。
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想说,简直是离谱妈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先给大家说下事情起因、经过:
上海一家名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11月、12月起诉了数十家四川的餐饮馆子。理由是:
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取得“青花椒”商标,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这些餐馆擅自在其经营店铺的门头、牌匾、广告牌、点菜单、店内背景墙等处使用,侵犯他的商标权,给他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要求这些馆子赔钱!!!!
什么是青花椒? 青花椒属灌木;枝灰褐色,有短小皮刺。小叶椭圆形或椭圆状披针形,边缘有细锯齿,齿缝间有腺点,表面绿色,有细毛,背面苍绿色,疏生油点。
四川作为青花椒生产和消耗大省,万万没想到,会因为青花椒会被人告上法庭!
通过企查查看到:
开庭信息和立案信息就几十条:
最离谱的是,我去查了一下卷宗,好像这个商标侵权官司,这家餐饮公司几乎都还胜诉了!!!
在这里,我真的开不懂了,有几个疑问:
1.“青花椒”是怎么注册商标的? 我是不是可以注册“青椒”“土豆”“藕”“花生”“大米”“米饭”之类的商标,以后凡是菜单有这些的,我是不是都能去起诉? 躺着发财? 什么 青椒肉丝、土豆丝、大米饭全部侵权!
2.最高法才说了,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中包含的地名,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那我想问问,正当使用原材料的,就能支持吗?
3.这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的恶意诉讼,是不是该打击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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