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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平冤案“自认真凶”方林崽被判死刑,检方未追诉乐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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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9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8日上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方林崽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方林崽犯故意杀人案、强奸罪、绑架罪、抢劫罪、强制猥亵妇女罪,5罪合并,决定判处死刑。

方林崽因自认系2000年发生在江西乐平的“5.24”案真凶,而备受关注。与此相对应的是,乐平案4名被告人多年来一直申诉喊冤,直到2016年12月22日,江西高院对乐平案再审公开宣判,宣告4名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

方林崽案中被害人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律师薛荣民告诉澎湃新闻,方林崽在受审时,仍自认乐平案真凶,但检方并未指控方林崽犯下乐平案。因而,在此次宣判的结果中,法院认定方林崽犯下多起命案,但不包括乐平案。

自认乐平案真凶,原案4名被告人宣告无罪

2000年5月23日晚,江西乐平市中店村发生一起抢劫、强奸、碎尸案,当地绿宝超市老板蒋某某和一外地女子郝某约会时双双遇害,次日被发现,该案也因此被命名为乐平“5.24”案。

案发两年后,中店村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汪深兵五村民被警方认定为凶手。此后,五人中除汪深兵“漏网”逃跑(最终被不予起诉)外,其余四人于2006年被江西高院以“鉴于本案具体情况”,由死刑改判死缓。江西两级法院均认定,上述五人抢劫蒋某某不成,合力将其用刀砍死,郝某逃跑后被追上,五人对其进行轮奸、杀害,次日又将其碎尸、抛弃。

但众被告人家属认为该案存在多处疑点。如,四原审被告人均无作案时间,案发时,有人证明黄志强在家睡觉,方春平在家看电视,程立和在福建打工,程发根在景德镇打工且有银行取钱收据佐证。此外,现场未采集到四申诉人的任何指纹、脚印、DNA等客观证据;四原审被告人供述的内容与现场勘查不一致,也与尸体检验报告相矛盾;警方也承认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等。

该案的申诉代理律师还对证据提出质疑:根据现场勘查笔录,现场有27个烟头,两根弹力绳、一件短裤等物证及痕迹,但侦查人员未提取唾液进行DNA鉴定,也未提取指纹进行痕迹比对。

转折出现在2013年10月。涉嫌制造多起命案的方林崽在法庭上自认他是“5.24”真凶。随后,2015年7月31日,江西高院决定立案复查乐平“5.24”案,并于2016年4月27日作出再审乐平“5.24案”决定。

2016年12月22日,江西高院依法对乐平案进行再审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4名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

江西高院再审认为,根据再审庭审中检辩双方出示的物证检验报告、法医物证鉴定书等新证据,以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和再审期间调取的新证据,四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与上述新证据及原审卷宗内其他证据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四原审被告人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存疑;同时,本案不能排除存在指供、诱供的可能,四原审被告人有罪供述的合法性存疑。且本案缺乏能够认定四原审被告人作案的客观证据。

江西高院同时对辩护人提出蒋某某、郝某被害案系方某某所为的意见,因方某某案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江西高院不予采纳。

方林崽受审,检方未指控乐平案系其所为

在乐平冤案平反之后,2017年5月11日,自认乐平案真凶的方林崽,在景德镇市中院出庭受审。

方林崽身负多起命案,于2011年落网。据同年底乐平警方通报,方作案14起,涉嫌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2004年以来共有十余名女性遭其侵害、另有4人死亡。

当年,方林崽案庭审结束后迟迟未宣判。2016年底“5·24”案平反后,2017年2月13日,景德镇市检察院决定追加起诉方林崽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方林崽案中被害人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律师薛荣民介绍说,方林崽案庭审前一天,他才知检方追加起诉方林崽的遗漏罪行并非乐平“5·24”案,而是1999年9月9日晚发生的“9·9”抢劫、强奸、杀人案。

薛荣民告诉澎湃新闻,在庭审现场,方林崽仍咬定自己实施了“5·24”案,同时否认犯下景德镇检方追加起诉的“9·9”案。据看看新闻报道,2017年5月11日方林崽案经历了一整天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

近11个月后的2018年4月8日,景德镇中院一审判决:方林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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