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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一男子驾驶证过期后仍骑车上路遇车祸,交警这样判责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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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9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住宜宾市南溪区的王先生,骑车行驶至T”型路口时,与对向行驶的小轿车(左转弯时)发生碰撞,致左足疼痛,左小腿畸形,活动受限。
车祸.png
随后当地120接诊,行小夹板外固定后转至宜宾民心创伤骨科医院。急诊行DR检查后,确诊为“左胫腓骨多段粉碎性骨折”收入骨外科住院。
术前.jpg
宜宾民心创伤骨科医院骨科主任在了解患者的病情后,与家属和患者沟通只有行手术治疗才能让患者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恢复。在经有效沟通后,患者及家人同意手术治疗。
术后.jpg
入院不久在伤口已无发炎征兆后进行了“左胫腓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人工骨植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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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不久,王先生已经能拄拐下地行走了,目前王先生恢复良好,已经康复出院!
事故判定:
该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小轿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过错造成,该过错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王先生有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过错,该过错与事故的发生无直接联系,判定小车车主承担全部责任,王先生不承担责任。

你认为这样判责合理吗?
A:合理
B: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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