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情况通报获悉,当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志军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志军故意杀人案即为前段时间引起社会的关注“岳父杀害女婿全家”案。4月12日,四川省高院曾回复,该院二审的张志军故意杀人案受到社会关注。对此,该院高度重视,正在依法认真评查本案,将切实做到严格司法、维护公正、接受监督、回应关切。4月30日,四川省高院发布《情况通报》,决定对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将严格依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公正审理。 今年4月,四川省高院二审宣判的一起“岳父杀害女婿全家”案引起社会的关注。按照媒体公开报道,2019年1月10日,邹涛(化名)和他的父母一起在成都彭州一小区住宅内被人持尖刀捅伤,邹涛与母亲因大量失血当场死亡,邹涛父亲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行凶者是邹涛的岳父张志军。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志军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0年10月28日,四川省高院二审认为“尚不属于犯罪动机极其恶劣、犯罪目的极其卑鄙、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形”,二审判决张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案件经过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强烈讨论。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后,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张志军之女张某与被害人邹某结婚。2017年7月,张某怀孕期间,双方家庭及父母间因生活琐事产生不快,随后矛盾不断加深。2017年10月起,邹某与张某争吵后离家在外租房居住。2019年1月9日,邹某的父母为与儿子一起过春节及看望孙女,从外省来到成都。次日,邹某与其父母三人来到家中,因孩子问题与张某父母张志军、姚某某发生争执,张志军持刀先后捅刺邹某三人,致邹某及其母亲当场死亡。邹某父亲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次日死亡。张志军作案后通知张某拨打110报警、120急救。民警接报后从现场将张志军带走调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被告人张志军不能正确处理女儿家庭纠纷,杀害邹某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志军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张志军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故依法改判张志军死刑。 对张志军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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