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智勇传媒”:
您好,经调查核实,2022年1月3日下午,我队民警龙警官驾驶警车带领2名辅警在国道318线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巡查工作,13时40分许,巡逻至318国道2107公里600米路段处时,发现一辆满载(涉嫌超载)重型自卸货车川X68***停于路边作业,施工方未按规定设立警示标志、未按规定疏导车辆,造成交通堵塞,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现场民警检查询问中发现,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且无车辆称重过磅单。遂责令驾驶人及施工方按照要求设立警示标志,在道路施工两端安排专人指挥交通,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后,临时扣留该车行驶证,通知驾驶人到花桥交警中队进一步核查车辆及身份信息。过程中,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不存在辅警单独执法和任意拦车的行为。在此提醒所有在道路上施工的部门,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道路交通事故,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道路施工的相关要求,切勿因贪图一时便利引发事故而后悔莫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当前正值春节前夕,群众返乡过节,车流量急剧增加,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感谢网友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
2022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