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2011年,安岳县林发生态有限公司组织长喜村和治山村各社社长协商租地事宜,并告知租地相关内容,各社长知晓租地内容后,多次与本社村民商讨是否出租土地。经多次商讨后,在2011年7月,各社村民同意安岳县林发生态有限公司与各租地所在社的社长签订租地协议。租地协议内容有:租用的土地用于种植香椿树,合同期限于2028年12月31日终止,复耕由林发生态有限公司负责。
由于林发生态有限公司长期经营亏损,2019年12月,该公司与租地所在社的社长自行终止了合同。终止合同内容有:租用的土地退还给各自农户,停止支付土地租金,土地上的附着物(香椿树)权属归各农户所有,复耕由各自农户自行负责。
合同终止后,个别群众曾到协和镇反映情况,要求租地复耕。协和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与林发生态有限公司法人攀某对接,要求并督促该公司做好租地复耕工作,但多次与该公司对接无果,其表示已按相关程序终止了合同。
下一步,协和镇将及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再次与林发生态有限公司协调租地复耕事宜,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用于租地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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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安岳县协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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