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青花椒”被告侵权案在成都二审开庭,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胜诉,撤销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此前的一审,成都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一审败诉,被索赔3万元,并被判立即停止使用“青花椒”字样的标识。被告商家不服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我们赢了”“胜利了”!判决结果刚出,多位青花椒商家便发出了欢呼,他们在各个群和朋友圈里奔走相告。
最早在麻辣社区发出求助信的龙泉驿区馋猫青花椒鱼火锅店,因在一审诉时败诉而向四川省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他们的二审将在明天开庭。
该店店主张勇在听到成都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的二审判决时,说:终于可以安静过年了,我们明天肯定会胜诉!因为无端卷入商标侵权案,此前一家人的状态,用张勇的话来说,“每天都睡不着觉”。
据了解,成都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后改名为邹鱼匠青花椒鱼火锅),在一审败诉以后,将自己店招上的“青”字铲掉。二审胜诉以后,店招上的“青”字将重新恢复。
虽然四川餐饮商家在二审中胜诉,但是此次侵权案所涉的商家都认为,需要从根本上撤销“青花椒”和类似名称的注册商标,不让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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