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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17年了,业委会选举仍然被外人控制,违法违规20多处,事实如下:[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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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ize=21.3333px]17年了,业委会选举仍然被外人控制,违法违规20多处,[size=21.3333px]业主自治还要废话到哪一年?[size=21.3333px]事实如下
成都市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95%以上的业主都知道,物业公司这几年的第一目标就是“一是三个月内就动用广大业主巨额维修金,二是一年内物业费涨价”。但是小区目前新业委会正在换届中,且进度非常慢。物业公司一是等不及,二是如果物业的傀儡不能进业委会,就是选出来上面两目标也实现不了啊。怎么办呢,不会去做勾兑或受贿吧!就让主管部门去剥夺业主的自治权(取消上届业委会负责组织下一届业委会的换届工作的法定权力),然后完全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直接指定物业公司的傀儡担任换届筹备组成员,名义上由物业公司的傀儡来主持换届工作(到时筹备组又委托物业公司来具体实施),这样的结果实际又完全和第一、第二、第三届业委会一样,选出来的人全部都是物业公司的自己人:
     经狮子山街道办的精心安排,城花第一、第二、第三届业委会的荒唐局面就是:狮子山街道办同意由万科物业全权操作小区业委会选举的所有工作,街道办、社区、业委会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做。   
1、根本就不是小区业主的任XX连续担任第一、第二两届业委会主任和第二、第三届筹备组组长;   
2、经万科物业安排,根本就不是本小区业主的胡邦X化名“古鼎”,用假房产证和假身份证等,报名参选第一届业委会(选举之后,因另安排胡邦X担任老体协主席,故胡邦X才退出业委会);   
3、根本不是本小区业主的万科员工朱保X、何海X等人,均先后均担任多届业委会委员,且业主投诉情况下,万科员工均拒绝退出;   
4、多年承包万科公司多种业务的罗XX,担任第三届业委会主任;   
5、第三届业委会副主任何全X,为逃避业主盖假公章套取业主维修金的指责,在法庭上情急之下脱口而出:业委会的公章一直都是由万科物业在保管和使用,业委会从来都没有管过公章(以上有法庭笔录为证)。
现在(20221月)经狮子山街道办书记安排,社区书记实施
6、狮子山街道办三次故伎重演,2019年,借口30多人签名要求,非法取消第四届业委会组织下一届业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定权利;被投诉后慌忙停止违法行为。2020年,照样借口30多人要求,就决定社区合并,群众投诉后被迫停止合并社区。20215月,狮子山街道故伎重演,剧本都不换,第三次借口30多名业主要求,未经任何法律授权、未和第四届业委会全体成员进行协商,特别是未经全体业主表决同意这一法定程序,就把小区1万人给“代表”了(实际上是物业公司背后公关街道办领导)。完全按物业公司背后公关的要求:滥用权力,非法剥夺第四届业委会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且被广大业主投诉后还撒谎狡辩自己“合法合规”。      
7、街道办取消正在依法组织换届的上届业委会的法定权利非法。      
8、街道办宣布正在组织换届工作的上届业委会“已过期失效”违法。     
9、街道办任命根本不是小区业主的李静进入换届筹备组以及担任组长严重违法违规。首届筹备组街道、社区、开发商、房管局各进1人,业主要超过三分之二,即业主至少9人及以上。但是从第二届起,就是换届,换届筹备组成员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必须是本小区业主不是业主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资格进入换届筹备组和业委会
同时李静进入筹备组,严重违反狮子山街道办2021.5.10的《关于开展第五届业主大会筹备的通知》(第1号),第一条“筹备组产生的条件”的第1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小区业主”。第二条“报名须知”的第2款:“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即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产权证;”等之规定。
10、街道办在自己非法组织的筹备组,通知报名前就事前任命由社区书记当组长非法。
11筹备组副组长违反多个法规、小区三个规约(规则)以及街道办的公告等规定,没有参选筹备组和业委会的资格。
筹备组副组长何世海,在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楼顶,用混泥土违法搭建3间房屋,此行为严重违反我国现行多个法律、法规。
其次,何世海圈占公共楼顶、违法搭建房屋行为严重违反《万科城市花园管理规约》、《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小区三个规约(规则)的规定。
第三;何世海严重违反《<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第四条: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第2款:“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第3款“遵纪守法”等明文规定。
第四;何世海严重违反狮子山街道办2021年5月10日的《关于开展第五届业主大会筹备的通知》(第1号)第一条第2款:“遵纪守法”、第4款“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等筹备组成员最基本的条件之规定。
第五,筹备组副组长何四害,不诚实守信,提供虚假资料,冒充“教师”身份报名。
12、社区在业委会候选人报名时间截止之后一两小时内,突然秘密增加约30人,超过总数的一半。
2021年8月27日,《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会正式候选人条件及其推荐办法》第四条规定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12时至9月11日12时。2021年9月11日11:30,五位业主在截止时间前到居委会。时间一过12:00,开始查询核实最终的报名人数, 最后通过社区两个工作人员在社区办公室现场的电话询问社区书记、重新清理纸质资料、核对电脑上的记载等等方式,社区工作人员称总报名人数:“差几个30人”,业主又反复确认,回答仍然是“不到30人”(有现场的全程录音为证)。但是,过了一个小时,另一位业主在社区外的公交车站后,遇到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社区书记,该业主问党工委书记,最终的报名人数是多少,街道书记转头问社区书记,社区书记回答:59人。突然增加约30人。简直离奇。不知道社区背后做了什么。注意,是当天,才过一个多小时,且是在最后截止时间已经过了的情况下,社区就突然增加约30人。
且报名人员应该在2日内进行公示,但是社区在部分业主的询问下,居然坚持一直不公示,直到一个月后才公示。政府还有诚信,还有天理、法理、纪律没有?
   13、报名办法一改再改,且越改越荒唐,越改违法越严重.
2021年8月27日,《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会正式候选人条件及其推荐办法》“候选人条件”在事后被多次修改。9月24日。新公布的“正式候选人条件及其推荐办法”,居然增加了一条:“未欠(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等条件。增加这一条违法的限制绝不是业务知识不熟悉,是完全按照万科物业的要求在违法办事,是别有用心,因为包括街道党工委书记本人在内的街道办所有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都清楚、明白的知道,这一条限制违法违规。狮子山街道办都知道、且《法制日报》做了专题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为,民法典物权编对业主大会、业委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作出了原则性的指引规定。将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必要条件,缺乏上位法依据,不符合立法原意和法治精神,应予以纠正”。但是街道办和社区在明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释法的前提下,仍然按照万科物业多年荒唐要求,剥夺业主最基本权利。 故,《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会正式候选人条件及其推荐办法》自始至终都是违法的,狮子山街道办和城花社区自始至终均在违法乱作为。
14、正式候选人投票方式非常奇葩,全国绝无仅有。
候选人报名人数超过规定的人数时,全中国都是由全体合格的报名候选人或者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但是街道办和社区在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的情况下居然决定筹备组成员进去参加投票,为什么筹备组有权投票,而其他业主就无权投票,法律依据在哪里?请街道办拿出法律依据原文来。更为奇葩的是居然筹备组成员也分三六九等,居然只让7名筹备组成员参加,而不是全体筹备组都参加,法律依据何在? 这个规定简直刷新大家世界观,简直是奇葩中的奇葩。
15、候选人照片工作简历等最基本信息未公示够法定的15天。  狮子山街道2021年12月21日通知2022年1月5日投票选举,法律规定至少提前公示15天,狮子山街道办接到投诉后在12月30日才补公示候选人的工作单位、工作简历等,只公示了6天,还差9天才达到法定最低要求。故业主大会2022年1月5日投票不合法不合规,必须延期到到1月12日以后才能召开,否则业主大会非法无效。
16、候选人谢一铵,为物业公司长期业务往来的律师事务所,为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应该主动回避。谢一铵 ,北京盈科高级合伙人,和万科公司有多年业务关系往来,这七八年一直都是数十次作为万科的代理人起诉万科业主,我们小区都有很多次(如,颠倒黑白,在法庭无端诬陷业主打万科员工,败诉。作为代理人,起诉诬陷小区全体业主及业委会欠万科月500万元维修金,也败诉。起诉诬陷小区多位业主欠万科水电费等,同样败诉,判决万科收这部分水电费无依据,但是多年过去了,万科物业居然仍然拒绝抹去这几笔败诉账目,还月月都在催收收,当然是不可能收到的),。谢一铵是和万科公司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这样的人如果参加业委会,其后果不言而喻十分严重,广大业主的利益---。故坚决反对这种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参选业委会成员,应该主动迥避,不要赖在这里。
17、另外,物业公司不是小区业主,无权干涉和插手小区业委会选举的任何事务。但是实际上呢?物业公司前期频频公开干涉插手业委会选举事务,请看物业公司向广大业主发的微信图片。2022年1月12日开始,万科员工有大规模的拿票箱上门要票,并指导业主不选“二严一庹”,干扰业主自主选择投票。
18、锦江区狮子山街道办疫情防控监管有严重问题,且拒不整改。     成都市锦江区狮子山街道办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居然安排人员天天上门说是挨挨户上门宣传和收票(说是要大张旗鼓挨家挨户的上门宣传万科城花业委会选举)。  这些人员没有出示工作证、没有出示核酸证明,没有经过小区业主的授权,他们在哪里拿到的单元门密码?我们业主的安全怎么得到保障?  他们是怎么混入小区单元内的。     他们目前搞得小区人心惶惶、西安的惨痛经历至今都没消除,成都从11月3日起整整一个月疫情的阴影都还在。 广大业主多次书面、当面、电话、微信反映给狮子山街道办和筹备组,但他们总是回避主题,东拉西扯,不停止。我们坚决支持合法合规的业委会选举,但是这一个月是危险期,绝对不能这样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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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7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交至锦江区

发表于 2022-1-20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狮子山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万科城市花园小区第四届业委会于2018年9月8日届满,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小区规约,小区业委会应于任期届满前90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该小区第四届业委会未开展相关工作。后多名业主联名向狮子山街道办事处反映,要求组织开展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2018年10月15日,狮子山街道办事处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向小区业主委员会下达了《关于限期启动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第五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责令万科城市花园第四届业委会于2018年11月25日前组织开展换届筹备工作。截止2021年4月30日,小区业委会换届筹备组仍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能推进后续相关工作。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第五十一条、《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换届改选的,由狮子山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推荐产生换届选举小组,按照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等相关条例规定,鉴于万科城市花园第四届业委会长达2年半时间都未能有效组织开展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综合考量万科城市花园小区业主的强烈诉求,狮子山街道办事处依规指导万科城花社区组织开展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狮子山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5月10日发布公告(第1号)筹建换届选举筹备组;于2021年5月24日发布公告(第2号),公示筹备组名单,公示期无异议。筹备组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会议推选产生筹备组组长、筹备组副组长,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确定万科城花社区书记李静为筹备组组长、何世海为筹备组副组长。经查询相关法规政策,对违反《管理规约》的业主担任筹备组成员、业委会成员无禁止规定。
关于候选人照片、简历等最基础信息未公开问题,对于正式候选人的相关信息,筹备组前期已在小区公告栏,阳光广场、彩域等主要位置进行公示和展示,以便于全体业主知晓并了解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便于做出选择。
关于候选人谢一铵是万科物业签了多年合同的法律顾问问题,经向谢一铵询问,该业主确为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但本人声明其并未代理过万科物业的任何案件,且该律所也不是万科物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与万科不存在利益冲关系,不属于候选人应当回避的情形。
关于疫情防控监管问题,为了能让业主方便投票,社区在阳光广场和蔚蓝岗亭旁设置了投票箱,现场有工作人员劝导业主投票时,应间隔一米。关于志愿者引导业主投票的问题,现场工作人员向万科城花业主详细介绍了候选人的信息,并未指定让业主对某一位候选人进行投票。关于万科城花小区人员聚集有飞沫传染的风险,根据区委防控指挥部要求,社区经常对业主宣传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倡导业主出入场所戴口罩,在小区门口张贴了明白卡,对进入小区的外来人员要求扫码、测温、登记、亮健康码,每天都有相关人员对小区进行消杀。感谢您对万科城花业委会换届工作的关注,街道将督促并指导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大会筹备组依法推进此项工作。后续如有疑问,请拨万科城花社区电话028-84778083进行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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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本武藏(匿名发布)
宫本武藏(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1-15 20:45
物业公司管理有漏洞,居然把这些行贿业主的收据等都泄露出来了。

物业买通业主的证据

物业买通业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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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5 21: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捞钱,最终得利的资本也是拼了

发表于 2022-1-15 21: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1-15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大会可以罢免业委会
发表于 2022-1-21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法院贯彻《民法典》规定空置房无需全额缴纳物业费等致全国公开函
   至今有个别法院判决空置房全额缴纳物业费。该判决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于2021年1月实施,没有依法依规判决。理由如下:
一、《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心得:此处民法典只是规定空置房应该缴纳物业费,没有规定空置房需全额缴纳物业费。
重要的话说三遍 :
此处民法典只是规定空置房应该缴纳物业费,没有规定空置房需全额缴纳物业费。
此处民法典只是规定空置房应该缴纳物业费,没有规定空置房需全额缴纳物业费。
此处民法典只是规定空置房应该缴纳物业费,没有规定空置房需全额缴纳物业费。
二、四川省住建厅2021年8月26日在《问政四川》公开宣布目前国家和我省均未对空置房物业费缴纳比例做出规定。
重要的话说三遍:
四川省住建厅2021年8月26日在《问政四川》公开宣布目前国家和我省均未对空置房物业费缴纳比例做出规定。
四川省住建厅2021年8月26日在《问政四川》公开宣布目前国家和我省均未对空置房物业费缴纳比例做出规定。
四川省住建厅2021年8月26日在《问政四川》公开宣布目前国家和我省均未对空置房物业费缴纳比例做出规定。
三、物业服务合同,没有规定空置房应该全额缴纳物业费,法官判决空置房业主全额缴纳物业费,没有合同依据。
重要的话说三遍:
物业服务合同,没有规定空置房应该全额缴纳物业费,法官判决空置房业主全额缴纳物业费,没有合同依据。
物业服务合同,没有规定空置房应该全额缴纳物业费,法官判决空置房业主全额缴纳物业费,没有合同依据。
物业服务合同,没有规定空置房应该全额缴纳物业费,法官判决空置房业主全额缴纳物业费,没有合同依据。
吁请法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按合同执行,迅速纠正错误判决,不得继续错判。
成吉思汗(匿名发布)
成吉思汗(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2-23 13:49
狮子山街道用过期作废文件忽悠群众,且违法采用双标!成都市锦江区狮子山街道万科城花第五届业委会换届筹备组(筹备组只是一个十足的挂名傀儡,实际是狮子山街道办)2022年1月18日在《关于延期召开万科城花业主大会的公告》里称:“按照《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章第三十一条只规定”业主大会延期一个月。(见图片)经查阅,《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  规定得原文是:“因故无法按期完成业主大会会议投票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相关情况及延长期限,但延长期限应在30日以内”。首先,四川省政府规定《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自动作废。即《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已于2021年7月30日过期作废了,是无效的文件。狮子山街道办居然拿一个已经过期作废规则来忽悠广大业主,是用心十分险恶,这是一个基层政府能干的丑事吗?其次,我们假设这个《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有效期不是5年;我们假设其有效期为1万年,目前是第六年,是有效的。先看其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原文是:“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来延长期限;但是《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里根本就没有业主大会可以延长的规定。故业主大会延期不合法不合规。第三,狮子山街道办这次多次书面回复广大业主:“因为小区三个规约(规则)没有电子投票的规定,所以业主要求电子投票违法违规”;现在我们都知道,小区的三个规约(规则)也没有业主大会也延期的规定;那同理,现在说业主大会延期,同样是:“违法违规”。狮子山街道办是在故意违法采用双标。第四,街道办(筹备组)前期在业主大会的公告里也没有规定业主大会可以延长,故业主大会延长非法。 所以,街道办(筹备组)的延期公告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是非法的决定,是在故意违法采用双标,依法无效。
安琪拉(匿名发布)
安琪拉(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2-23 13:50

锦江区狮子山街道万科城花第五届业委会换届筹备组副组长违反多个法规、小区三个规约(规则)以及街道办的公告等规定,没有参选筹备组和业委会的资格。筹备组副组长何世海,在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楼顶,用混泥土违法搭建3间房屋(经查阅规划、住建部门的资料,此楼顶现行法律规定为业主共有,绝不是何世海个人私有。何世海至今拿不出此楼顶属于其私有的权属证明。且经查阅住建局维修资金使用情况,2015年维修此楼顶,整个单位的业主出资平摊费用维修的,这也说明了此楼顶属于业主的公共部分,不属于个人私有)。以上资料,属地街道办有责任有义务向小区全体业主予以公示,而不应该长期故意隐瞒和包庇(已长达半年)。 首先,何世海霸占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楼顶、且用混泥土搭建多间房屋,此行为严重违反我国现行多个法律、法规。 其次,何世海圈占公共楼顶、违法搭建房屋行为严重违反《万科城市花园管理规约》、《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小区三个规约(规则)的规定。第三;何世海严重违反《<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第四条: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第2款:“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第3款“遵纪守法”等明文规定。第四;何世海严重违反狮子山街道办2021年5月10日的《关于开展第五届业主大会筹备的通知》(第1号)第一条第2款:“遵纪守法”、第4款“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等筹备组成员最基本的条件之规定。第五,筹备组副组长何四害,不诚实守信,提供虚假资料,冒充“教师”身份报名。教师必须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二者缺一不可,没有就不是教师。经查阅,筹备组副组长,以上两个证书均没有,根本不是教师(在草台班子、野鸡培训班上课的绝不是教师)。以上证据充分、明了,没有任何歧义或争议,故筹备组副组长必须立即清除出筹备组。
不知火舞(匿名发布)
不知火舞(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2-2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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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山街办在候选人不足法定差额人数的情况下违法进行选举。     成都市锦江区狮子山街道办 万科城市花园 第五届业委会选举。筹备组确定的是11名正式委员,且法定差额人数不低于20%。所以正式候选人不低于14名。   现在两人候选人通过微信群向筹备组副组长递交书面退选声明,全小区的业主都看到了这两位的书面退选书。目前只有12名候选人了,差额人数少于法定的20%。故法定人数不后,就应该停止。如果所以继续选举就违法违规,违法选举就该无效。  
        依法应该:有筹备组重新开会增补至少两名候选人,然后公示15天,公司期满即可开始选举;也可直接宣布选举无效终止。    但是狮子山街道办 居然违法违规强行继续开始投票。而且明明两位候选人通过微信群向筹备组副组长递交书面退选声明;副组长也受到了,随后,全小区各大群也发了,全小区的业主都看到了这两位的书面退选书,但狮子山街道办居然耍赖说,没有收到书面的。首先候选人群里的筹备组副组长收到了,然后全小区业主都收到看到了,但狮子山街道办居然不承认,都2022年了,是电子时代了,狮子山要故意回到1022年,用以前年前的方式吗?这样的行为是一个基层政府、是一个筹备组该有行为嘛,丢不丢L哦。   狮子山街道办(和筹备组)的此行为已经严重违法违规。必须依法纠正。
狮子山街道办目前拿不出任何法律明文规定可以这样这样干, 请狮子山街道办拿出法律明文规矩原文来,“”明文规矩原文来,明文规矩原文来。否者必须终止。
发表于 2022-2-24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实名检举以往业委会以及物业的问题,最好有实际证据并且拿出结果来。这种人如果法律允许游街都不过分。但是这个跟这次选举业委会无关。普遍的共识是业委会作为小区监督物业的民间机构,作用是巨大也不可替代的。基于这点小区在多年业委会缺失的情况下不是更应该赶快成立重新出航么?关键点不是业委会而是业委会成员。包括我们小区第四届业委会,分明就是被小区业主群众赶下来的,当时此事闹得沸沸扬扬,
关羽(匿名发布)
关羽(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2-24 12:08
支持楼主实名检举以往业委会以及物业的问题,最好有实际证据并且拿出结果来。这种人如果法律允许游街都不过分。我相信这个也是大部分业主的心声。
但是这个跟这次选举业委会无关。

作为普通业主,普遍的共识是业委会作为小区监督物业的民间机构,作用是巨大也不可替代的。基于这点小区在多年业委会缺失的情况下不是更应该赶快成立重新出航么?关键点不是业委会而是业委会成员。

说到这儿,总是感觉楼主发言思路不清,像是一味阻止新一届业委会的筹备和成立,作为一名普通业主我有点怀疑楼主的动机,不妨请楼主直言。

举个例子,楼主投诉谢一桉,所举论点更像是风言论事,什么谢律师代理了万科物业数十次起诉业主的案子,证据呢,凭想象在网上胡乱写一通?调查结果查无此事,是否涉嫌造谣生事?
再比如万科工作人员拿票箱上门?指导业主选谁不选谁?是哪一位,什么时候?照理说小区成立业委会小区物业本身就有义务配合的,毕竟投票的是业主不是物业。但是如果真的是有物业参与指导而且有实据,你当小区绝大多数业主都是傻子?

据我所知,第四季业委会就是被业主集体撵下去的,说明小区业主群体本身具有一定的凝聚力,也渴望有一个真正为业主办实事的业委会存在。基于这点我严重怀疑版主身份立场,洋洋洒洒一大篇投诉,随便找出几点都是信息不对称,为投诉而投诉,为阻止而罗列的证据。麻烦如果要举证请切中要点以实际例子来说明,自然大部分业主会支持这种为小区更好而做的监督工作。

最后还是希望版主继续做在基于事实上对小区各项工作的监督,毕竟这样才能真正让小区更好,作为一名普通业主,虽然我驳斥了你,但是对于这种监督本身还是支持的。版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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