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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智空1

无视党纪国法,西充民政局某股长李某挑起事端与人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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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06: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是用“拳头”解决问题吗?先锋模范作用、表率作用是用“官位”思想表现出来吗?若请假,考勤有记录吗?工资扣了吗?其行为年度考核能合格吗?目标奖能全领吗?被公安机关记录在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了吗?

发表于 2022-1-18 06: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1-18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上述各种评论,首先对“知情人”提出如下建议;   一、认真说明文章中提出的过激行为当时原因。

   二、对视频中人物动作的解释是否客观公正。
   三、李某单位领导是否知晓你们到医院是要产生过激行为。

科普一下有关“医闹”的知识;

医闹属于违法行为吗?


1、“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


2、“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的行为。


3、根据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对于“医闹”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医闹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第290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从该修正条款看出,增加了“医疗”一次,也就是如果聚众到医院进行“医闹”的,情节严重的,那就涉及犯罪了,将会面临着3到7年的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医闹无小事,如果是在医闹的过程出手伤害医务人员,那必定按照故意伤害处罚,如果没有伤人纠集扰乱医院秩序的,严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jcg

发表于 2022-1-18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养老院的审批主管单位是民政局,难道说康桥养老院不怕他们?

发表于 2022-1-18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对老人的离去表示哀悼,但是对你们处理后事的方法表示不理解。
公职人员无论是上班或者下班的一言一行都要符合国家对你们的要求,很多事件表明,由于公职人员不谨言慎行,被处理的有很多,大家引以为戒。

发表于 2022-1-19 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视频看了几次。个人认为:
    1,视频看上去有剪辑的嫌疑,不完整‘
    2,医院方有过错,为什么不高度保持克制,必定死者是其父亲。情绪激动是事出有因的,而不是无理取闹’
    3,医院方为什么要把视频发在网上来??

 楼主| 发表于 2022-1-19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康老大 发表于 2022-1-19 05:36
视频看了几次。个人认为:
    1,视频看上去有剪辑的嫌疑,不完整‘
    2,医院方有过错,为什么不高度 ...

麻辣社区视频每次只能传38秒,分段传的,完整视频公安和康桥医院应该有,当时闹这么大其中有医院受害人员,视频流出就不足为怪,事实摆在那里,不存在故意诬陷之说法。

发表于 2022-1-19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乍全是新注册的人在说呢?应客观公正发言。

发表于 2022-1-19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快计1 发表于 2022-1-19 14:42
乍全是新注册的人在说呢?应客观公正发言。

感觉老号发言就事论事,新号都是想带偏,你说呢‘老快计’。
关羽(匿名发布)
关羽(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1-19 21:08
不是太年轻,就是太幼稚,这疤痕会影响一辈子,当然是在体制内工作的情况下。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2-1-20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金星 发表于 2022-1-19 15:19
感觉老号发言就事论事,新号都是想带偏,你说呢‘老快计’。

你注册得早,很少看你发言。

发表于 2022-1-21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蚊 发表于 2022-1-20 16:31
你注册得早,很少看你发言。

回蚊哥,工作性质决定的,多看少说。

发表于 2022-2-13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蚊子是从不客观判断分析的,乱给人贴精的人,首先该清理的就是这家伙。其次公务员动手打人,据上面说还是主动,这样的人就该清除队伍。然后就算是医闹,也不是乱闹一个巴掌拍不响,有事说事进门就动手,是何性质问题,应受党纪国法处理。

发表于 2022-2-13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金星 发表于 2022-1-21 11:33
回蚊哥,工作性质决定的,多看少说。

蚊子是从不客观判断分析的,乱给人贴精的人,首先该清理的就是这家伙。其次公务员动手打人,据上面说还是主动,这样的人就该清除队伍。然后就算是医闹,也不是乱闹一个巴掌拍不响,有事说事进门就动手,是何性质问题,应受党纪国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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