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么多证人证词,我怎么觉得是这个“郑行文”咎由自取呢?你屋头女儿女婿承包矿场食堂,承包4年期限且自负盈亏,后面争取到了300元/人每月的补偿,人家矿产企业也是按照合同执行的6000元补偿到位了的,反而这个郑行文耍赖以在矿场没赚到钱为由要求矿场补偿十几万,要不就安排其当矿工作为条件,人家矿场没同意这个条件,郑行文就到处举报、堵路之类的,迫使人家矿场无法正常经营(矿场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等行为暂且不提),矿场为了息事宁人就和郑行文双方达成10万元作为补偿,让郑行文不要再闹等。事情经过证人证词已经非常清楚了,而且郑行文的亲属也证实了这个事情,综上就是郑行文就是破皮老赖的行为,纵使矿场使用了点手段也是请君入瓮,活该吧,这种不正经的老人,倚老卖老,以为这样就可以为所欲为,真的是很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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