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302|评论: 2

[群众呼声] 广元社保局,重复参保,可否退费。[已回复]

[复制链接]

因以前参加农合养老保险,但又2月18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周末核实两个保险无法兼容,可否申请退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退保金额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2-2-22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网友: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按照《四川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川人社办发〔2015〕10号)规定,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意继续缴费至15年的,可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归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如果您有关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衔接相关的问题,请拨打0839-5579305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等业务请咨询利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839-6183020。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2日
满意(0)
不满意(0)
 楼主| 发表于 2022-2-22 12: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谢谢,以解决疑问。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