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国务院日前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围绕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规划》指出,在党和国家重大规划和政策意见引领下,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一系列新成就。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我国具备坚实的物质基础、充足的人力资本、历史悠久的孝道文化,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解决好这一重大课题。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需求结构正在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建设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从2021年各省市逐渐开展延迟退休年纪征求意见座谈会到现在,延迟退休迎来最新消息,并从2022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2022年1月30日,江苏人社厅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参保人员可推迟退休,推迟退休的时间最短不少于一年。该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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