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广大市民朋友:
我名侯治良,男,现年67岁,原住巴中市巴州区南池南路,现无家可归,家破妻离,与女儿一起生活暂住成都市温江区恒大城。
因司法不公,法官徇私枉法,乱作为,充当被告人保护伞,错案不纠,使本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伤害,合同失去法律公信力。
( 2011)巴州民初字第1436号判决书,和(2012)巴中民终字第115号判决书。一审法官万明庭审未查清被告人,举证不采信,故意错判被告人,为了帮助另一被告逃避,采取偷梁换柱的方式,而且,错判的人还知道转移资产信息,没有法院内鬼通风报信,她知道转移资产吗?两次执行落空。单凭原告的起诉,和被告方带班人员的伪证,判一个无责任,无资产的务工人员顶罪。难道司法公正,执法为民。判决书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文书,把法律当儿戏,可以随便乱下判决,把被告人名字打错。多处出现严重错误,失去法律尊严。执行人员也可以私人收款,不出任何依据,多年反应、投诉数次,无人过问,踢皮球。把一个忠实守信,弱势群体老人还列入失信黑名单。本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伤害,赔偿死者方6.3万多元,而现在每月还要向死者方赔偿1千元,我要赔到何年何月?错判的人员至今一分未执行,去年九月二十五日向麻辣论坛反应《死得冤、判得冤、赔得冤、维权难》一帖。提供了证据,而法院九月二十七的回复,法官错判一字不提,而且回复她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没有关系?为何判一个无责任、无资产的务工人员,合同并没有她。难道这不是枉法裁判吗?
十多年来向各级法院反复申诉,信访得不回复。去年向政法教育整顿两批工作组反应,申诉只是解除失信人员名单,赔偿至今没有回复。而该判的人员,逍遥法外,判了的人员,逃避转移资产至今也得不到回复,而执行法官,也态度恶劣,多次冻结扣押退休工资,逼着写承诺、写申请,连治病的费用、生活费都不给,多次去巴中讨要生活费,这些年下岗后为了解决就业,维持生活,合伙经营生意,反而遭到经济上严重损失,旅馆也被她们私下转让关闭,经营期限还有两年,这里又冤案赔偿死者,使我精神受到严重伤害,身体多病严重失眠头痛。退休工资得不到保障,叫去找这找那。我实在没办法,只求司法公正、社会各界人士好心人、新闻媒体给予帮助,还我一个公道。
此致
求助人:侯治良
电话17711013559
下面提供几份证据:
一,金隆旅馆入股经营协议复印件一份。
二,带班人员作伪证(公安民警调查取证询问笔录)复印件一份。
三,律师与被告人电话录音整理资料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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