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焚烧秸杆的留言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白鹿镇和甘雨镇调查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白鹿镇场出来公路旁焚烧秸秆的问题。 经查,2月25日晚10:00左右,白鹿镇两重村10社村民牟某某(男,现年66 岁)在合福路边承包地上焚烧少量秸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成牟某某义务入户发放禁止野外用火宣传资料不少于10户农户,并要求将宣传情况向村级生态环保网格员报告。 牟某某在特殊敏感时期违规野外用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其进行了严历的批评教育后,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当面作了深刻的检查,并表示他将作为义务防火宣传员对野外用火的危害进行广泛宣传。因牟某某患有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本着教育一人,宣传一片的原则,免予经济处罚。 二、关于甘雨镇落猫子电站下游焚烧秸秆的问题。 甘雨镇收到该反映后高度重视,镇环保办与庄子村干部于2月27日到现场进行处置。由于到达现场时该处已经没有烟火了,只看到有燃烧行秸秆后的灰烬。随即对燃烧柴火的群众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不准在野外用火,并对附近群众一并进行了禁止野外用火的宣传。 下一步将一如继往地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切实加强野外用火宣传力度,强化责任常态监管,杜绝野外用火发生,感谢您的监督。 合江县白鹿镇人民政府 合江县甘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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