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概是我写的第50封市长信箱了,很可能是我最后一封信,因为忍耐已经到了极限。我不求利益只求一个公道一个说法,老百姓维权就这么麻烦吗? 简阳市供销社撬开我装修安装的卷帘门锁,造成里面存放的三台空调遗失,占用我楼梯装修隔断出来的楼梯间,数次报警也只是记录而没有立案并劝我退我,我每次写市长信箱却被直接转发放给供销社给我回话,这难道不应该是当事人回避吗?撬门盗窃的会承认自己是贼吗?我和供销社的矛盾政府让供销社来处理? 简阳市供销社每次的回复就是:判决书下来了这个地方判给他们供销社了。我不知道相关领导看判决书没有?我在成都市信访局来信访这个事情的时候,信访局领导仔细看完我所有资料后说这个判决书上并没有说这个楼梯或者楼梯间给供销社有什么关联,而且也建议我可以采取自己入住或者刷漆等方式进行自主维权。 我就奇怪了,简阳政府就没一个部门能够或者是敢管供销社吗?非要等我进我这个我明确享有管理权使用权维护权的楼梯刷漆或者也住进去,那必然会和供销社的员工造成更严重的冲突和矛盾。 如果这是简阳市政府某些领导喜闻乐见的结果,那我就如你们所愿,我以我全家的生命发誓,我付马不可能被白白欺负。管你们官官相护,我有一条命至死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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