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
按照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部署,今年将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浓厚氛围。全市于2022年3月1日全面启动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申请有关事项告知你们。
一、申请对象
按照国家的要求,此次优待证的发放对象是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不在户籍所在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对于年龄较大、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在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可联系就近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退役军人应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 352 像素(宽)*440 像素(高),JPEG 格式,分辨率 300DPI,大小为 20k-50K)。退役证件等相关材料遗失的,需提供档案管理单位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应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 352 像素(宽)*440 像素(高),JPEG 格式,分辨率 300DPI,大小为 20k-50K)。
四、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申请地点,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行建档立卡,完善信息采集后提出优待证申请,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初审,市退役军人局审核,省退役军人厅备案,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融核验后制作优待证,由受理申请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送达。
优待证事关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望你们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便于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真实、完整、精准,确保优待证申领成功。
最后,衷心祝愿你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