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件仅仅只是从其中一个"80万"诈骗金额的查清,即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地查明杨志发的诈骗犯罪分子真实身份,其与诈骗犯罪分子刘守孝实乃犯罪同伙,并非代表我方处理合伙事务的代理人。此一个犯罪事实的查明,其在整个案件中的篡改合伙协议、添写"杨志发"手写名字7个复印函件、"代表:杨志发"和刘守孝在工程即将完工的一年后所签"合同"、协议、签证单……一系列离奇古怪的行为"动机、目的、手段、后果"即可呈现出一桩全国罕见的特大诈骗罪案件、一幅由两级法官枉法犯罪参与的虚假诉讼诈骗罪案件罪恶即可彻底暴露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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