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月13日麻辣论坛上贴主“西蛇鹏”发布的“九襄花果水乡梨花美食活动强拆现场”贴文的回复情况说明
我单位于2022年3月7日与乙方崇州市宏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花海果乡核心景点梨花山坞半圆广场整体租赁合同》。按合同第一条第一款乙方承租甲方核心景区半圆广场,作为2022年赏花旅游文化月活动期间农特产品展示售卖点,售卖点由乙方自行搭建,搭建展台形式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售卖点要求符合景区风貌,体现汉源特色元素,售卖点所有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变换售卖点风貌。乙方实际交付的展台与设计图有巨大的差异,不符合景区风貌,且尺寸与设计图严重不符,导致半圆广场景观被遮挡,另乙方所招商家均为外地商家,售卖产品均为展销会商品,如重庆酸辣粉、天津狗不理包子、海南大椰子、新疆烤肉串等,且未按照正规程序报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展现景区风貌,体现汉源特色”的要求。 按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范围要体现汉源特色的风味产品(按照甲方环保工作要求,乙方最多可有两个售卖点出售带油烟食品)。乙方实际经营内容有5家经营带油烟食品的商家,严重违反合同规定。 按合同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交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并在协议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应保持在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乙方实际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直到目前为止,只交纳了2000元整(大写:贰仟元整),此行为违反合同规定。 此外,在搭建棚区过程中乙方未告知甲方将展台搭建外包给第三方棚架搭建公司,经消防、综合执法检查后发现搭建现场存在临时用电线路不固定、私拉乱接线路、特殊摊位特殊用电超负荷、电线裸露、无消防设施、无专人管理卫生造成核心景区内脏乱差等问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我单位于2022年3月12日上午已通过口头和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崇州市宏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立即拆除棚架,恢复半圆广场风貌,直至晚上7:00时,我单位与商家友好协商后商家已全部离场,该公司任未拆除棚架,为了不影响梨花节工作,我委出资请专业人拆除棚架并联系好堆放地点,有序拆除,整齐堆放棚架材料。拆除过程乙方和第三方搭建公司均全程在场,不存在暴力拆除情况(文后附照片)。 此事件中,我单位是与乙方崇州市宏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整体租赁合同,按合同第一条第一款“售卖点由乙方自行搭建”的约定,乙方存在严重违约实事,我方与第三方棚架搭建公司并不存在直接的劳务关系。 目前我单位已经在积极与乙方崇州市宏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沟通协商,如有必要,将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相关纠纷。
汉源县花海果乡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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