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5132|评论: 2

5月1日起,禁售!

[复制链接]

2017年优秀版主 2014年度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2-3-14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5月1日起,禁售!





记者从国家烟草专卖局获悉《电子烟管理办法》于近日发布并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image.pn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361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017年优秀版主 2014年度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22-3-14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烟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为:


一、明确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


二、对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电子烟许可证管理不新设行政许可种类,仅在烟草专卖生产、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增加相应条目;


三、对电子烟销售实行渠道管理,建立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规范电子烟销售方式;


四、对电子烟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和跟踪追溯机制;


五、对电子烟运输和进出口依法实施监管。




image.png







2017年优秀版主 2014年度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22-3-14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外《电子烟管理办法》还提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


image.png










2017年优秀版主 2014年度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22-3-14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

电子烟产品

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

自助售卖方式

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


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

调味电子烟

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