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热心网友:
您在12345州长公开电话的《寄宿制少数民族学生生活补助费应适当增加》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国家对我州义务教育阶段执行的学生资助政策一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包括寄宿生和非寄宿生)。资金中央承担50%,省承担25%,州县承担25%。其中寄宿制补助11个县按提标后标准执行,每年补助1700元;安宁河6县市按基础标准执行,每年补助小学生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统一为每年补助小学500元、初中625元。自2022年春季学期起,所有补助资金都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监管平台发放到学生社保卡上。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在校期间产生的生活费按照“家庭承担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方式由国家和家庭共同承担。二是实施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自2021年秋季起,从每生每天享受4元提标为每生每天享受5元的营养餐补助,全年按19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950元。营养改善计划坚持“营养、安全、热乎、可口”的原则,但不是免费午餐,如有因物价飞涨等导致资金不足,不足部分需由家庭承担。
目前我州11县寄宿制学生在实施现有补助政策下,家庭并没有承担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已基本能达到“营养、安全、热乎、可口”的基础目标。
感谢您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支持!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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