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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兴文县法院彭院长,兴文县政法委和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办[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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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0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兴文县法院彭院长,兴文县政法委和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办

兴文县鼎益镁业有限公司刑事案件的近百人强制执行一案,是在去年8月进入执行程序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即“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的司法原则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有财产供执行的,执行期限为半年的规定,显然, 现已超过执行期限1个多月了。并且在此案执行期间的去年8 月10日,行文县法院执行局王局长等法官还依法接访了本案的几十名代表。附王局长接访几十名代表照片。
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期限的两个司法规定,请兴文县法院 院长,兴文县政法委和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办此案,维护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期限的司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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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4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您好:

  您于2022年3月20日在麻辣社区留言反映事项收悉。我院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兴文县鼎益镁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执行案件,系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移送本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经采取财产查控措施,现已查明,被执行人兴文县鼎益镁业有限责任公司有位于宜宾市兴文县原玉屏镇(现僰王山镇)河畔村三组房屋,但土地已被兴文县人民政府收回。本院将就房产处置一事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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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0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3-21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中

发表于 2022-3-21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切勿拖延下去了

发表于 2022-3-22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3-22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兴文县法院应该引起重视了!!!!!!!!!!!!!

发表于 2022-3-22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3-23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兴文县法院应该网上正面回复一下啊

发表于 2022-3-23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绝不允许拖延办案再次发生!
必须维护法律尊严!

发表于 2022-3-24 16: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兴文县法院应正视问题,不能沉默

 楼主| 发表于 2022-3-25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你院王局长就是这样回答我们的。怎么半年过去了,还在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

发表于 2022-3-25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看这个“积极”到何时?

 楼主| 发表于 2022-3-26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3-27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兴文县法院维护法律尊严,拿出“积极”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停止不前!!!

 楼主| 发表于 2022-3-27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间在超时,兴文县法院应高效而不能迟延!

发表于 2022-3-28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的反面语应该是不能再拖了吧?

发表于 2022-3-28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积极”的结果早日实现

发表于 2022-3-29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3-30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积极办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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