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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给绵阳市住建局的一封信,[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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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住建局各位领导好:你们最近,在立法物业管理条列吗?为了社会的稳定,为了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公的和谐相处,绵阳市应拒绝在业主拿钥匙装修期间,由物业在小区摆摊设点。理由是,在小区摆摊设点,是物业公司引进的,给物业公司拿了高额费用。而物业公司就帮商家搞袭断,各和理由不让外外的商家为业主服务。现公安机关,知道是违法,没有市场监管和你们出面不好管。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说的公益收入是业主的,给业主公示。你们可以了解,有几个物业公司,把真实费用公示了的。就是公示,也是物业公司倒亏本。所以:现是许多业主拒绝交物业费的真正原因。肯请市住建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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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2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回复:网友您好! 您的建议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您说的商户在小区摆滩设点客观存在,我们会在《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立法中予以充分考虑,待《条例》初稿形成后,会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开听证会、论证会等等,切实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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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1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已收悉,稍后会将处理结果向大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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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1 11: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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