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8804|评论: 4

[相如·茶馆] 蓬安县公安局巨龙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3-25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巨龙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某(男,59岁,蓬安县巨龙镇人)。

经查,2021年12月21日15时许,罗某某使用九张禁用的三层刺网捕鱼工具在禁渔区域嘉陵江支流渔溪河巨龙镇河段进行非法捕捞,随后被民警查获。罗某某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捕捞工具在禁渔区域非法捕捞,罗某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23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22-3-25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农村水田有野生鱼的话,都算是珍稀动物了。

发表于 2022-3-25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闯头七,这回逮到要遭弄通。

发表于 2022-3-25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规定12月算禁渔期吗?

发表于 2022-3-25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22-3-25 01:24
国家规定12月算禁渔期吗?

国家法规:长江流域禁渔10年(干流和支流流域区内,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任何天然水域,任何捕捞行为,都是违法),禁止任何捕捞行为,更要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只是原则上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休闲垂钓,但休闲垂钓的渔获物也是禁止买卖交易的,如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逮到一样严惩不贷。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