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你们好; 给大家讲述一个本人在几天前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情,本人2022年3月22日晚上18.25分许,将自己的轿车停放在广安区平安大道慈竹苑A区大门口对面的停车位上,当刚把车停好的时候就来了名收费员像我收取停车费,由于当时没带现金,于是乎就给收费员说你把票打起到时候我在网上交就可以了。当去开车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的爱车左前门被人恶意划伤。无独有偶,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报警后警察到达现场勘察时,突然对面停车位传来了一句滑稽的语言(我的车也被划伤了)此时我正处于愤怒的时候我一下都笑了出来说道居然还有人陪我,于是乎我们就过去了解情况,据对面被划车主自诉,他2022年3月22日17时许将自己的爱车停在了慈竹苑门口右侧的停车位上,刚把车停稳就过来了一位收费员叫他叫停车费,他说他就去吃饭,然后就让收费员把票打起或者出来的时候交,在然后他就进去吃饭了,等到吃完饭出来的时候发现车在停车位上被人恶意划伤了,仔细一看左后门和车厢尾部也被恶意划伤。于是乎立即报警。当时警察就去查看派出所的监控,结果一看有监控是坏的,有的监控是模糊看不清的,有点监控的方位不对。然后我们又去一大队调取监控看,调出来看结果一个监控是对着平安苑的可以看见,但是广角小只能看到对面门口,在调取高位摄像头一看,点位不一样距离太远根本无法查看,然后,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想的就是有很多的巧合我需要梳理一下:1,有两个车在同一天,同是晚上。2.同是停在一条道路上的车位上。3,同是当时没有交费都说让打票或者出来再交。4,同是吃完饭出来停在一条街不同的停车位上被人恶意划伤。我记得老师教过,一个巧合叫巧合,两个巧合叫巧合,3个4个就不叫巧合了。还有就是我在2020年10月在步云街也遭受过此时。不知广大网友你们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有没有和我同样的遭遇,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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