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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大石桥街道办:万霖钱丰业委会又要开会决定小区物业 这次你们该怎样扮演好为民角色[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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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3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看到业委会发的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聘或新聘物业的通知,可以说万霖钱丰业委会算是眉山众多小区业委会中“最神奇”的存在了,因为去年业委会选聘了业主不认可的新物业,在闹得沸沸扬扬惊动主管部门后签订了合同的新物业又悄悄退场了,现在又要开会决定物业,不知道负责业务指导的大石桥街道办及主管部门怎么看待这搞笑的举动的?面对业主不认可的业委会,你们又将如何倾听小区业主的的声音、捍卫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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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霖钱丰业委会在2021年6月10日发布公开招标选聘物业的公告,6月22日,业委会小区内张贴公告,告知中标物业为四川幸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6月20日与幸和物业签订合同,并且在7月5日,不顾业主反对和物管科的约谈,幸和物业强行进入小区,引发很多矛盾(小区很多业主认为业委会选聘幸和物业的程序有违规,违反了相关规定),小区也成了网红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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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神奇的是,小区志愿者、业主多次向大石桥街道办、房管局、住建局反映情况,要求对业委会成立、选举及选聘新物业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请求主管部门介入召开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成员、幸和物业退场,为此业主还按街道办要求征集了签名、上交房产证复印件,但诉求始终没有得到正面直接回应,也没有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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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的某天,业委会坚持依法依规选聘的幸和物业突然就撤离小区。面对业主质疑,大石桥街道办回复称:在市房管部门、街道、社区和业主委员会、居民等多方协商下,幸和物业公司撤离,由原天富物业暂时为小区服务,后期为小区服务的物业公司和业主反映的重选业委会人员问题将由业主大会决定。对此,业主却并不知道怎么回事,连志愿者和跟着志愿者跑街道办的业主也并不知道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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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业委会上一次选聘新物业不足一年,中间还拒绝业主向街道提出的开业主大会的要求,这又要再次开会决定新物业,这操作正常人看到都想笑,这是啥子操作?
我很想问问大石桥街道办:之前业委会选聘幸和物业到底存不存在违规操作呢(如果是合法选聘、程序合规,我想签订了合同也不可能莫名其妙就退场了)?如果有违规操作街道办是不是也该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维护业主权益?如果不存在违规操作,有合同在都悄悄退场,那这中间是有只适合市房管部门、街道、社区和业主委员会、不知名的居民代表知晓,不方便告知业主的“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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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霖钱丰小区存在的问题,想必主管部门是无法做到充耳不闻的,相信大石桥街道办也不是尸位素餐、办事有偏向不公平、不为民做主的部门,小区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小区就永远存在不稳定因素,不出事则当业主吃饱了“憨跳”,但万一真出事相信主管部门也无法“独善其身”,而且小区业不单单就是换物业的问题,而是业主与业委会的“对抗”问题,还请考虑以下问题:
1、  前期按大石桥街道办的要求,我们业主们签了名、交了房产证,也满开业主大会的需要,业主的态度也很明确,但迟迟不见街道
办、社区行动,是遇到阻力还是其他原因,是不是街道办指导业主做无用功呢?如果有用,业主此前的诉求该如何处理?
2、  业委会成立是在大石桥街道办指导下选举、成立(业主中有流传当初选举业主并未广泛参与,实行的是随主流的投票),虽然若业委
会成立存在不妥甚至不合规的地方,查实了是在打政府部门的脸,但面对诸多业主提到的并未参与选举、投票如何选出来的疑惑,街道办
能否拿出“壮士断腕”的为民姿态,公开相关资料,调查业委会成
立、成员的选举以及上次选聘幸和物业是否存在问题,若有违规却置之不理当没看到,那可能就真成了业主吐槽的政府部门不作为了。
3、   业主本就不信任、不认可业委会,现在业委会要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聘或新聘物业,大石桥街道办是否会全程参与指导?业主之前交
房产证复印件要求的罢免业委会成员的诉求是否能考虑其中?如果业主大会能开,街道办是否能指导保证过程公平、公正、合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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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3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小区业主大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召开。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一条关于“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及关于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之规定,符合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等条件需要召开业主大会的,应当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前期由于部分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在由谁组织和表决事项上存在较大分歧,经多次解释和协调,仍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导致业主大会未能如期召开。大石桥街道和文安东路社区一直在协调推进此事希望业主大会能顺利召开。
2020年12月22日,万霖钱丰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2021年 8月小区业主就质疑业委会成立是否合法事项向东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的时候法官认为起诉证据不充分,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程序没有问题。起诉业主于同年12月自行撤诉。
关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属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2022年3月28日,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大石桥街道办、文安东路社区就此次业主大会召开,对业委会工作进行了指导。要求业委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依法表决有关事项,要求业委会成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以确保投票表决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大石桥街道和文安东路社区会持续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的召开。
希望全体小区业主切实以友爱为基,以稳定为重,自觉维护小区安定团结,并以提升小区管理服务质量为已任,积极配合,有序监督,献计献策,主动表决。
谢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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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8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服务行业这个蛋糕,开始都是被开发商挂名的物业公司垄断,如果你动到了他的利益,就会有得到小恩小惠的业主反对,就会把小区搞乱,为什么就不尝试引进新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业本身就是服务好才能够获得 大部分业主满意的,物业服务一般都是3年签订合同,如果他服务不好下次就没有机会了,为什么就一定要就不尝试接受新的物业公司,就拿我小区来说,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已经服务10几年了,业委会已经和他们签订2此物业服务合同,今年合同要到期了,他们就要强行涨价,结果业委会就不会同意,如果要强行涨价就会有大部分业主要求实行社会招标,你想就会有小部分业主不同意,就会出现和你们小区一样的问题,如果业主都不少数服从多数,小区能够好吗?

发表于 2022-4-20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再次向您回复。
    由于业主对业委会反对呼声较高,大石桥街道已叫停业主大会。下一步将根据业主意见,和业主一起共同研究小区物业管理相关事宜。
    谢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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