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28斤重的大脚镣从我脚脖子上卸下来后,我顿时觉得身轻如燕,可以飞檐走壁了。
这不是胡话,确实是我当时的真实感觉,其实飞是飞不起来的,就像踩在棉花堆上,随时来个倒栽葱倒是很有可能。
97年那年,我的一帮朋友为我庆生,那天是我18岁的生日。
可能是我们的吵闹影响到了隔壁包厢的几个社会大哥,于是他们过来找麻烦了,于是两边的人就干了起来,我们这边人多势众,很快就撂翻了对方的一个人,其他两个见势不妙就跑了。
那个人重伤。
案子因我庆生而起,我也参与了打架,于是我就成了主犯。
我们的人跑了六个,剩下的我们四个被刑拘了。
在看守所关了三天,趁提审的时候我瞅了个空子撒丫子跑了。
这一跑就是两个多月,两个多月后再次落网。
再次进去之后,队长们没打我也没骂我,当时就给我上了一付28斤重的脚镣,两把大铜锁一锁,这一戴就是整整一个月。
这一个月里,每次提审时还会外加一付手铐,第一次是背铐,但是队长觉得那个样子实在难看,而且我连走路都不方便,于是就开了背铐,从前面给铐上了。
那一个月里,每次被提出去审讯,走廊里都会发出刺耳的,金属摩擦水泥地的声音,别的监舍的都以为我是个杀人犯。
特别丢人的一次是,刑警把我提到了公安局会议室去审讯,从一楼到三楼,呛啷呛啷的脚镣声惹得各办公室的男男女女都出来看热闹,其中有不少女民警,而且,来公安局办事的群众也不少,他们也是一脸的惊愕,一边指指画画,一边议论纷纷,那次真的是把人丢干净了!
脚上的鞋不合适都会让人不舒服,更不要说是24小时不离身的28斤的铁链子,那滋味真的不好受。
刚戴上没几个小时,脚脖子就给磕出血了。
还好,同监舍的人撕了一件旧衣服,仔细的在铁环上缠了厚厚一层,又搓了一根布绳,一头绑在脚镣上,一头攥在手里,虽然不方便,但是舒服多了。
有人可能会问,脚镣一直戴着,换裤子咋办?
这是个现实的问题,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先脱下一条裤腿,三拉两拽就能脱下来。
穿的时候也一样,只不过步骤相反。
这付脚镣戴了整整一个月,当28斤重的大脚镣从我脚脖子上卸下来后,我顿时觉得身轻如燕,可以飞檐走壁了。
试着迈出了一步,我差点摔了个大跟头,那一刻我才反应过来,武打片里演的腿绑沙袋练轻功的都是骗人的玩意儿,根本就不科学!
脚上一下子少了28斤重的东西,别说是走路,就连站都站不稳,头重脚轻的不小心就会来个倒栽葱。
这种失衡感过了两三天才慢慢消失,那两三天里,我像个蹒跚学步的小孩,走路要么扶着墙,要么扶着人,靠自己,根本站不稳。
又过了俩月,因为一点摩擦,跟号霸打了一架,打架的结果是队长给每人“赏”了一付脚镣。
这次给我的是轻便镀锌镣,给对方的是15斤的重镣,戴上镣之后将我俩调开了,免得再起冲突。
我们把大镣称为土镣,那都是从铁匠铺自己加工来的。
镀了锌的那种镣跟老式的手铐一模一样,就是大了点,我们把它叫做公安镣。
它估计有个两三斤重,戴上后影响不大,只不过就得像裹脚老太太那样走路,得迈着小碎步,一不小心忘了它步子迈得过大,就会自己把自己拽个屁股蹲儿。
这付镣仅戴了七八天,因为取保候审,我摘下它,轻飘飘走出了看守所。
以上就是我两次戴脚镣的亲身体验,因为空间小,所以活动量不大,戴着它,就是不方便而已。
经过这次教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自由的可贵,和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那次出来后,我就想好了,要是别人再打我,我不还手,最多躺在地上让他打,他打两下也就觉得没意思了,如果还手,打赢坐牢,打输住院,无论是哪种结果都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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