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乡土地管理部门不管不问
我是双胜乡中华村9村3社的一
名普通农民就在今天4月5号回家祭祖时才了解到之前为响应政府扶贫政策占用我们几户人的耕地,当时是丈量好耕地面积说给予经济补尝给我们的,占用了说好给予赔偿的,结果一拖就是几年,不闻不问,一问到相关干部都是推倭,迟迟未得到任何赔偿让我感到气愤及无奈
气愤的是这个扶贫政策到今天为止至少5年以上也就是说贫困户已经脱贫而占用我们的土地赔偿未得到解决至今乡政府也未解决无人过问难道政府一直说为人民服务是只喊口号的吗?
无奈的是我是一介草民说得话无分量只有借助广大平台来呼应能办实事的官员来为我们这个村的百姓主持公道这也是我们靠土地种粮食生存不能说没就没有了拖成一笔烂账到时候不了不知了
希望政府能为我们做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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