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晋丰矿业有限公司水磨房叶腊石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乐山市金口河区晋丰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丰村5组
公示内容:乐山市金口河区晋丰矿业有限公司水磨房叶腊石矿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3日-2022年5月11日 (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泽银 1389068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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