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新津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项目 2、项目性质:技改 3、建设地点:新津区永商镇新河村六组、二十四组 4、拟投资规模:10856.21万元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津工业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1.0万m3/d,本次提标改造规模为1.0万m3/d,工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矩形二沉池+活性炭接触池+加砂高密度沉淀池+转盘滤池+巴氏计量槽”。出厂尾水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标准,总磷污染物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后经现状排出口排入岷江。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成都市新津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兴园三路251号 3、联系人:刘洪 4、电话:18080045100 三、环境影响评级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四川恒瑞盛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华宇旭辉锦绣广场4栋2单元2402 3、联系人:曾工 4、联系电话:18380449406 5、邮箱:168940805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生态环境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工程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详情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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