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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西充公安局、太平派出所、乡村振兴局各位领导农村分户你们怎么看,群众退都跑如了[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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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农村分户这么难,派出所民警非要让乡村振兴局盖章,乡村振兴局那边说没有章,民警给的回复 等乡村振兴局有章了才去找他办分户这个事情  难道只有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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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6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规定,申请分户居民未取得国土、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颁发的权属证明的,但为申请宅基地建房,要求公安部门按照“一家一户”政策办理同址分户的,由公安部门通报国土部门,对申请分户群众是否具备获批宅基地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初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土部门向公安部门出具关于宅基地分户的函,公安部门再办理分户;或由公安部门先行予以分户,在原房屋地址下编制附号或在村社编制公共集体户,暂将分户群众落户到附号或村社公共集体户上,并通报国土部门。在办理分户前,公安部门应要求分户群众签订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有如下内容:“本人分户后主动找相关部门办理自己的房屋产权证、宅基地使用证等。如分户后一年内仍未办理或不符合办理相关证件的,同意公安机关将本人户口恢复原状”。分户后,1年内未取得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颁发的权属证明并在新批准的宅基地上新建房屋的,公安部门应通知分户居民迁移回原户籍地址;分户居民拒不主动迁移的,公安部门应强制将其户口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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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15 18: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居民分户表 必须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吗 在其他派出所领取都没有用吗?必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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