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三单三化三有” 奏响水污染防治“春季风暴”新乐章 为全面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黑水县立足辖区实际,探索推行“三单三化三有”制度体系建设,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底线守牢在一线、将责任落实到属地,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行“三单”共管,将问题解决于基层。健全责任清单,成立“污水废水”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等制度,将治水工作和绩效奖金挂钩全面检查“河长制”贯彻落实情况、治理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及时提出督查、整改意见,确保各项工作真正得到落实。梳理问题清单,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调研,摸清存在问题,将需要解决的共性问题条目化、个性问题项目化,梳理出问题清单,形成水污染防治工作清单。加快推进城镇截污纳管建设,实施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实现污水治理重点突破,齐抓共治抓好安全饮水、有效节水、治理污水等建设。制定履职清单,结合县人大“人大代表在行动”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等主题活动,动员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将助推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履职重点,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的形式不定期、多频率开展专项视察、监督活动。 实行“三化”共治,将底线守牢在一线。社会监督全民化,畅通环保12369热线,同步开设微信、QQ、微博等网络举报平台,邀请举报人加入“三级网格化”参与长期监督,使社会力量参与水污染防治更具热度;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落实相关政策,使社会力量参与水污染防治更具深度。污染处置规范化,按照不同渠道对监督线索进行分类登记,并以整改单、督办单、提示单等形式,发送至相关单位,规定其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处置并反馈归档。完善部门常态联动机制,对辖区行业企业实施重点监控,从源头上解决污染源问题。倒查追责常态化,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工作底线问责办法,定期检查水岸同治、河岸保洁、各级河长履职情况和监管机制运行情况,对工作责任心不强、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进行底线问责,形成奖惩分明之势。 实行“三有”共推,将责任落实到属地。做到河岸绿化有人护。实行河岸环境卫生分段包干责任制,按村、业主单位等实施属地管理,同时引导河道沿岸的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河道绿化和保洁,常态化开展沿河垃圾清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突出沿河绿化,落实专业绿化管护队伍和管护资金,科学合理配置河道绿化、河面水草美化的绿植。做到河道保洁有人管。按照“专业化管理、全程化督查、制度化考核、常态化管理”的河道保洁机制,“定目标、定河段、定责任、定措施”,将河道保洁工作纳入生态公益性岗位进行维护。做到河水变色有人治。各乡镇驻村联系领导和各村委会主任分别担任各河道的一级河长、二级河长,并在河道醒目位置设置河长制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制作“河长”履职手册,规范履职、限时协调,每周两级河长对河水变色等情况进行记录并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注重发挥其在水污染防治一线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统筹解决问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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