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民主体是乡村振兴的根本性、决定性和可持续性力量,其地位和作用不可忽视,只有全面实现农牧民在乡村振兴中的受益主体、建设主体和治理主体地位,才能更好地发挥农牧民的主体作用,使乡村振兴战略行稳致远。但是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大多地区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农村地区人心涣散,乡村空心化和“三留守”问题严重。近几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劳力不断“外流”,很多地区出现了“人走房空”的现象,产生了严重的“三留守”问题,空心村、老年村现象普遍,面临人才流失、主体弱化等诸多问题。 二是农牧民主体意识不强,乡村振兴参与渠道不畅。大多农村地区农牧民整体文化素质偏低,自主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还比较淡薄,接受先进技术的能力还存在差距,一些地方出现了“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农村地区大多沿袭老旧管理模式,不能接受新型社会组织加入,导致农牧民各自为政,主要靠农牧业收入和退耕还林等政策补贴生活,参与乡村振兴渠道不畅。 三是农牧民经济基础薄弱,政策配套措施不完善。大多农村地区地处高山峡谷,土地资源自然条件相对贫瘠,同时规模经营收益低、成本高,推进难度较大,导致农牧业生产仍以传统产业为主,另外农牧民返乡创业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够,社会配套服务保障跟不上,导致农牧民缺失发展信心。 经充分调研,以黑水县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推进乡村振兴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困难为例,为此建议: 一、切实增强广大农牧民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农牧民的主体作用,必须要增强农牧民的主人翁意识。一是增强对农牧民群众的思想发动、宣传教育、感情沟通,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实施乡村振兴积极性。二是激发广大农牧民自主创业的潜能,营造鼓励农牧民干事业、帮助农牧民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三是鼓励农牧民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在经济发展、民俗文化、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创造新产业新业态,让农牧民看到实效,真正把广大农牧民的创造潜力转化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截至目前,黑水县通过“联户联情”等工作,通过全覆盖走访,政策宣讲、知识宣传等方式,详细了解农牧民基本情况、生产生活及经济收入情况,帮助协调解决群众困难,并勉励农牧民要树立致富的信心,正确引导农牧民树立乡村振兴发展主人翁意识,成效明显。 二、不断完善农牧民投身乡村振兴的制度、政策。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一是在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等方面,继续探索有效的机制和办法,完善扶持政策,加强指导服务,支持农牧民、返乡等人员在乡村创业创新,在乡村开发、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二是解决广大农牧民群众关注就业创业、子女上学、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问题,激发农牧民群众立足乡村、治理乡村、发展乡村的热情。目前,黑水县正加快编制《黑水县2022年重点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抓紧补齐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短板。强化政策支持,同步推动财政、金融、土地等帮扶政策和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省内对口帮扶、社会力量等帮扶资源落地落实;做好科技特派团选派,实行产业技术顾问制度,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加大普惠性一般农户小额信贷工作推进支持力度。 三、提升广大农牧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综合能力。广大农牧民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要大力提升农牧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一是不断加强多元化的教育培训,依托送教下乡、农村课堂等方式和载体,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乡土人才,特别是致富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通过他们来带领群众发展生产、搞好乡村建设;二是支持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支持基层党支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有效提升广大农牧民综合能力,不断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截至目前,黑水县正准备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前期工作,充分利用帮扶契机组织干部参加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和东西部协作帮扶干部轮训,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落实乡村振兴人才支持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开展“三支一扶”,组织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支持乡村人才就业创业、实施乡村电商人才培训、深入开展“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行动”,激励退役军人等参与乡村治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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