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复查申请书 信访复查申请人:唐*,身份证号*,地址岳池县普安镇兰坝村*,联系电话* 信访复查请求: 第一、请求岳池县人民政府依法撤销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18日对信访申请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普府信复(2022)005号; 第二、请求岳池县人民政府责令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兰坝村村委依法办理此信访事项并对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兰坝村村委违法办理信访进行依法问责; 第三、请求岳池县人民政府责令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依法纠正兰坝村村委视土地承包证如废纸违法组织村民投票表决做伪证认定事实. 事实和理由: 第一、申请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详细见复印页面),地块名称,大房梁1.39亩面积,东:陆*(大房梁),西:兰坝村一组,南:杨*(大房梁),北:黄*(大房梁),申请人与陈继*土地并没有相邻,陈继*夫妇不占此地,他们砍掉申请人承包地的花椒树和桑椹树各一颗,他们侵占申请人的土地,现在他们还种上玉米。 第二、申请人多次请求村干部解决,村干部陈白发书记和陈述平村长视土地承包证如废纸,视而不见不依法认定事实,违法组织村民投票认定事实,并且开会给每人发放10元钱收买村民做伪证。申请人到普安镇人民政府反映后,人大主席杨坤前来调查做过伪证的人,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普安派出所也是踢皮球,不处理此事! 第三、杨彪书记了解此事后,声称人证为证,砍树事件不了了之。 第四 、陈继*夫妇侵占申请人的承包制土地,普安镇政府不处理,请求岳池县人民政府为申请人做主,要求陈继*夫妇赔偿树和损失,退还包产责任制土地,并且要求陈继*夫妇向申请人赔礼道歉!请求岳池县人民政府为无钱无权的老百姓申冤! 综上所述,陈继*夫妇故意砍伐申请人的花椒树和桑椹树应当由广安市岳池县公安局及其普安派出所依法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兰坝村村委对此事不能依法调解应当出具不予受理信访告知书,岳池县普安镇党委、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纠正兰坝村村委视土地承包证如废纸违法组织村民投票表决认定事实。 申请人:唐* 2022年 月 日 附:1、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18日对信访申请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普府信复(2022)005号复印件; 2、该地块名称叫大房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承包方姓名陈建*,系申请人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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