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wyf12345网友: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自《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55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69号)收悉后,我县赓即组织贯彻实施,维护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切身利益。但在川人社办发〔2018〕69号文件实施过程中,部分学校和教师对川人社发〔2015〕55号、川人社办发〔2018〕69号文件相关政策解读与县人社部门执行情况存在一定差距。县教科体局主动协调县人社局,先后到省、市人社和教育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
目前,县人社局综合省、市相关政策解释,借鉴周边县(区)实施办法,有关我县农村教师岗位聘用争议问题,将在2022年6月岗位聘用时,明确相关问题的贯彻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一并按明确的实施细则落实岗位聘用。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我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827-7221566。
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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