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西府发【2018】128号)文件要求第八条规定:“所有新建商品房严禁改变建筑外立面,一律不允许安装外置式防盗防护设施,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必须在购房合同、业主手册、业主公约及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等文书中明确相关内容,杜绝滥搭乱建行为;购房者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前,必须向物业管理企业办理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备案并签订无违法违规建设承诺书。需要安装雨棚等室外设施的,以小区为单位,报市城管局审核备案。”,按照文件要求,业主在装修前需与物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办理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备案,并严格遵守《装修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相关约定,封装窗户的选择应满足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要求,统一颜色、样式,保持外立面的统一美观。
我局于5月16日约谈了该小区物业企业,经了解,领地悦邛海业主在购房时与开发企业前期物业签订了《临时管理规约》,其中第十三条双方共同约定:“封窗阳台等应按照物业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封窗方案(含材料材质、颜色和款式要求)安装。”并且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承诺书,同意遵守规约的一切条款。针对《临时管理规约》是否符合《民法典》第278条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的相关规定,由于涉及法律法规的认定,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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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物管办
联系电话:0834-3225158
承办单位: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
办理时间: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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