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论坛网友“对南江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设置过高条件,限制投标的反映”的回复
感谢您对南江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工作的关心与关注。现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对应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类的信用评级应为AA 级为满分,而本招标文件设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对应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类的信用评级AAA 级为满分,不符合《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省发改委等 11 部门),不符合《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0年版)》范本文件。
范本文件规定如下:
施工类信用评价:
(1)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资格条件时,按下列标准评分:
① AAA级信用等级,得8分;
② AA级信用等级,得6分;
③ A级信用等级,得4分;
④ 其他得0分;
(2)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作为最低资格条件时,按下列标准评分:
① 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得8分;
② A级信用等级,得6分;
③ B级信用等级,得4分;
④ 其他得0分;
回复:根据《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0年版)使用说明第一条规定:《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境内依法招标的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小型等其他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可参照执行。本项目属于农田水利工程,不属于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在参照《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项目特点编制符合自身项目实际情况的招标文件。另:《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第三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并未对评分要求做强制性要求,不存在不符合《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根据水利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促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是对施工单位的履约能力、施工能力、信用等级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评价和体现。
问题二、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项目建设所需水利行业规范以外的执业资格和技术职称(如环保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测绘师、造价工程师等)等作为投标的加分项,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应该提供岗位证书,而不是设置技术职称(本项目增加 1 名具有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同时本项目主要为农田水利施工建设项目,施工地点为乡村,施工过程中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以及其他与环境污染有关的施工工序,有意限制投标企业。
回复:根据《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0年版)使用说明第一条规定:《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境内依法招标的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小型等其他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可参照执行。本项目属于农田水利工程,不属于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在参照《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项目特点编制符合自身项目实际情况的招标文件。
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在充分考虑“科学、择优”的原则下,在评标办法加分项中设置环境保护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是将绿色、生态环保发展理念贯穿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切实加强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不具有排斥性。
问题三、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当符合项目的主要内容且不得超过3个。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原则上单个标段投资额在 5000万元以下的通用工程招标不设置类似业绩要求;其余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为5年内不得超过2个(0 —2个),3年内不得超过1个(0—1个);对项目经理(建造师)的类似业绩要求为不得超过1个(0—1个)。对投标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含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得提出学历(但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要求;对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再提出类似业绩、学历、职称的要求(本项目要求4个业绩)。
回复:根据《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0年版)使用说明第一条规定:《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境内依法招标的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小型等其他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可参照执行。本项目属于农田水利工程,不属于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在参照《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项目特点编制符合自身项目实际情况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设置业绩作为加分项是对施工单位的履约能力、施工能力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评价和体现。
问题四、设定技术负责人职称适用范围不对,同时一个标段设置两个农田水利工程师,违反“川水函〔2019〕972号”文规定“农田水利工程师专业适用范围为工程规划设计、管理维护及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的人员”,而不是水利工程施工人员,排斥潜在投标人。
1、“川水函〔2019〕972号”文中第(三)条:水利电力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划分及适用范围,农田水利专业技术专业适用范围为“从事农村水利、节水灌溉、渠系配套、机电灌排、村镇供水等工程规划设计、管理维护及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的人员”。
2、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设定资格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对应技术职称应为“水利水电专业技术职称”,设定“水利水电专业技术职称”符合川水函〔2019〕972号”文中第(三)条:水利电力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划分及适用范围:“从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及管理、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工作的人员”。同时完全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
3、本项目施工七个标段,招标最高限价422万-1654万,项目规模不大,项目类型为施工,把“从事农村水利、节水灌溉、渠系配套、机电灌排、村镇供水等工程规划设计、管理维护及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的人员”的两个农田水利工程师设置在一个标段,是何用意????。
回复: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明确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变电工程以及其他工程等。根据“川水函【2019】972号”文中第(三)条:农田水利专业技术专业适用范围为“从事农村水利、节水灌溉、渠系配套、机电灌溉、村镇供水等工程规划设计、管理维护及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的人员”,技术负责人设置具有农田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技术负责人作为推动项目建设的核心人员,具有与项目相符的资格能力,能更好的推进项目建设,把好项目建设技术关。综上,技术负责人的设定资格不违反“川水函【2019】972号”文中相关规定,亦不存在严重排他性。本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7个乡镇26个行政村,各行政村间相对分散,在评标办法中增设1名具有农田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作为项目建设现场过程管理人员,与技术负责人一起更好的推进项目建设,把好项目建设技术关,不具有排斥性。
南江县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工作站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