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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我家土地纠纷,政府决定书一事[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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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陈强。
身份证510525197611033298
电话14785744062
家住,四川省古蔺县二郎镇天井七组
事由,我和大哥陈应康,三哥,陈应刚与本组何应分,邓龙土地纠纷。
从2016年起诉2018年5月,古蔺人民政府决定书下来,那年土纠办停办土地本,直到2021年7月,得到通知可以办土地证,我家三兄弟一起去,古蔺。找到土纠办,才知道土纠办改为农村农业局了。又开车去农村农业局,找到了打印土地本的办公室领导,我们拿出政府给我们的决定书,向领导说出事由,他打开电脑一看,说土地打印给邓龙了,我家三兄弟,当时就和领导说,我们要见上级领导,徐主任。
给了我们电话联系方式,我哥打电话给他,他来了总找些理由说,决定书中间内容是邓龙的土地,我们多次找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没得到结果,2022年一月,徐主任叫来了邓龙和我们三兄弟的土地现场,没谈到一条路上,徐主任,最后亲自给我说,年前给我书面回复,直到今天,我没得到信息,我想问问相关领导,你们见过没看结果的领导吗,
希望古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早日还我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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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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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3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古蔺县农村土地纠纷处理办公室(土办)工作人员工作不作为一事古蔺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主张的争议地权属,古蔺县人民政府在201853日下达的古府处〔20182号行政处理决定中已作了明确。后您因对处理决定书中涉及的权属问题不清楚,到县司法局、进行了反映,县司法局副局长熊伟、土处办工作人员时安泽、徐放、汪明华等于2022118日到二郎镇天井村通知你们当事双方进行了现场实地核实,并依照处理决定书对权属问题现场予以了明确,后土处工作人员徐放、汪明华再次到您家中对相关处理事项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不存在工作不作为的问题
     针对您反映的古蔺县人民政府2021年颁发给何应芬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登记侵害你们的合法权益事项,请以土地权属登记主管部门的回复为准。
   


                                                                                              古蔺县司法局
                                                                                             202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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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10 23: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页数太多,网站显示不能全发,我只能发第一页,和第六页。

发表于 2022-5-10 23: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朋友,上边的政策好是好,就是下边的爱乱求搞,你又不是下知道这个道理

 楼主| 发表于 2022-5-11 09: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古蔺县农业农村局徐放主任,汪明华主任的工作不作为,我已经找了政府几个部门,提交了相关资料,今天5月11号了,没有得到任何部门领导信息,我现在也不想找你们了,你们都是吃国家饭,拿国家工资,不知道你们为谁工作,我惹不起躲得起,我发给泸州,成都的领导们,看看你们的行为,我相信有人会给我留言。提出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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