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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 坚持房住不炒!成都出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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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6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16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优化预售办理条件。允许企业在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限前提下,按栋办理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支持各区(市)县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的监管额度核算方式、标准下,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

优化家庭住房总套数认定标准。近郊区(市)县已购或新购住房不纳入中心城区购房时家庭名下住房总套数计算。

优化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的,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

出台的优化措施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考量。

第一,为贯彻落实中央“有效管控重点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精神,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体验感和获得感,适当调整预售规模,既有利于优化区域住房供应节奏,也有利于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尽快复工复产。

第二,为贯彻落实中央“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精神,适当降低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提高预售资金利用效率,落实属地监管和风险化解责任。

第三,为贯彻落实市委“三个做优做强”战略,支持人口有序纾解,近郊区(市)县已购或新购住房不纳入中心城区(青白江区除外)购房时家庭名下住房总套数计算。即,居民拟在中心城区新购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其家庭成员位于近郊区(市)县(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的住房,不再纳入家庭住房总套数计算。

第四,为贯彻落实中央“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及“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精神,将我市原有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中的“2016年10月1日开始,在成都市没有住房转让交易记录”,优化调整为“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其他认定标准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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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2-5-17 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5-17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进一步将政策向年轻人和人才倾斜,然他们留得下来,住得起
发表于 2022-5-17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市打工人最大的慰藉莫过于有自己的房子呀,松一点也可以鼓励大批年轻人更努力的奋斗,拒绝躺平

发表于 2022-5-17 09: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房住不炒,让每一个蓉漂都能有自己的房子,不用再为高房价发愁 感谢

发表于 2022-5-17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房子真的是安全感啊,租的房子随时有各种变故,就跟开盲盒一样,要是碰到难搞的房东或者室友更绝望,现在放宽政策后真的会满足很多人的需求吧

发表于 2022-5-17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成都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只有房价稳住了,年轻人才有机会和能力购房,打工仔谁不想有自己的小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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