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文化娱乐行业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安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念好“四字诀”,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立足于“引”,强化宣传,着力提升法治意识。组织文化娱乐场所业主召开行业会议,详细解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照学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文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涉及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相关条款的精神要义。与各场所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规范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加强自律,守法经营。 二是着眼于“导”,强化教育,着力树立健康“三观”。结合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宣传教育。通过设置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对文化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书店销售影响未成年成长的非法出版物等与青少年及家长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详细宣讲,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人心,促使青少年树立健康的“三观”,不盲目追星,不活在虚拟的世界里。 三是致力于“督”,强化监管,着力净化成长环境。按照区域划定分组检查,加强薄弱环节和监管未到位区域的管理。多次联合宣传部、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重点查缴淫秽色情、血腥暴力、校园霸凌、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及“耽美”类产品,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同时安排专人浏览文网卫士网吧监管平台,强力震慑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 四是规范于“处”,强化震慑,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查,重点部位反复查,对接到的投诉举报做到快查快处。自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共办理“涉未”案件6件,下架劣迹艺人卡片30盒,“耽美”类卡片53盒,下架不良艺人音乐作品32首,收缴非法出版物312册、光碟109张(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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