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不作为、立案庭乱立案、帮助保护老赖、逃避债务、拖延执行,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愈把我们民营企业拖破产,使得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上百民农民工失业。我们怎么经营?怎么维权? 1、我们(南充华亿园林公司)执行南充千年绸都第一坊酒业公司、袁中英案件,在执行的时候嘉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故意拖延执行、保护老赖;我们申请拍卖对方房产,在拍卖时已经三次被执行局叫停中止拍卖(每次都是在要拍卖前被中止,且曾经在有人报名的时候还中止,这样的话以后哪个还敢来买,我们的权利哪个时候才可以实现),这种行为简直是在保护老赖,要把我们逼上绝路,要把我们整破产,我们民营企业就不该得到正当的保护吗? 2、另外,在执行的时候对方换着各种办法来拖延执行,法院就把这样的老赖没有办法?特别是嘉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还帮助对方和对方找的人乱立案,对方叫人到法院号称是租了要被拍卖房子的,之后那些号称租房子的人就提出异议,说房子是他租的他就取得了所有权,要求中止拍卖房子,要求立案。这样的要求三岁小孩都知道没道理是不合理的,怎么可能哪个租房子房子就已经属于了租房子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嘉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却还把案子立了,现导致被执行人拿着受理的依据,再次要求法院中止拍卖,以达到推延执行的非法目的,导致我们又不能继续执行,这种案子怎么可以立案?怎么应该受理? 3、我们是民营企业、依法纳税企业、为几百人创造了工作岗位,现在却不能得到正当的司法保护,权益一直不能得到实现,还反复受到侵害。现在这种情况完全是把我们逼上了绝路,简直要把我们拖到破产,请求相关部门出面解决,继续执行我们这个案子,不受理乱提出的异议申请,保护我们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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