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经对楼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猛山乡皂桷村在处理农村低保问题上采取先由贫困户申请,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后张榜公示,程序合法。
反映人张光明家住猛山乡皂桷村9组 女 现年91岁,生于1918年1月11日,该老人共有子女10个(其中儿子7个,女儿3个),除两个女子死亡外,其余八个子女均健在。
其中大儿 谢家栋 现年70岁 家住猛山乡皂桷村9组,有两个儿子;大儿谢华夫妻长期在外务工,二儿谢兵在广安检察院工作。
二儿 谢家良 68岁 在南充石油局工作,已退休。
三儿 谢家光 67岁 家住猛山乡皂桷村9组,石匠,在家务农,子女在外务工。
四儿 谢家明 65岁 住在三溪镇。
五儿 谢天 56岁家住猛山乡皂桷村9组,在送变电公司务工,小包工头。大儿在单位上班,二儿在外务工。
六儿 谢家兵 53岁家住猛山乡皂桷村9组,长期在外务工。大女谢新秀在高石小学教书,二儿在读高中。
七儿 谢家伟 51岁长期在外务工。
大女外嫁三溪镇,丈夫张世平在武胜汽车队工作,已退休。二女外嫁南充。三女在本乡。
调查时,申请人张光明老人说:自己儿孙满堂,生活得很好,儿女都很孝顺。她认为吃低保是年龄大的吃,吃低保的标准以年龄来衡量,误认为是老年人的保障政策没得到落实。经调查组给她宣传解释低保政策后,张光明本人认为自已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条件。
武胜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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