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映,被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的岳池民生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王某、樊某,没有依判按期履行缴纳租金义务仍然在违法使用岳池县交警大队驾培考试基地(总面积30亩)。 据了解,岳池民生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连续近5年来公然拖欠岳池县交通警察大队在规划区内带项目出租的(原机动车驾驶考场及硬化好的各项配套设施设备)租金共计1000多万元不付的违法事实面前,抗拒一二审判至今依然强行使用该土地的违法情况。 基本情况:岳池民生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通过岳池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的岳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租取得岳池县交通警察大队原考场承租权作为训练基地,总面积约30亩,租赁期为10年。从2015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5日,第一年租金为156万元,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递增3%(在上年度的租金基础上),合同签订后,该公司只支付了第一年、第二年的部分租金,其余4年租金至今未按合同执行支付租金,数年拒交租金,出现了严重故意拖欠国有资产行为。事后,土地租赁方岳池县交通警察大队将公司起诉到岳池县人民法院,岳池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了民事判决——《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川1621民初1930号》判决该公司将案涉考试场地租金在2020年6月10日前将拖欠租金及利息付清。 判决生效后,被举报人一直未按判决履行支付义务,相关单位也未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向该公司追讨租金,更令人奇怪的是,该公司在没有依法支付租金的情况下,依然自由自在地在继续使用岳池县交通警察大队的大片场地。 时至2022年3月底,经过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川16民终312号]二审(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应履行租金缴纳义务和终止合同的岳池民生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王某、樊某,还是没有依判按期履行缴纳租金义务,仍然在违法使用岳池县交警大队驾培考试基地。如此任其逍遥法外,不知为什么没有按照判决强制执行? 因为涉及国有资产流失金额大,有关人士认为,相关部门应果断决策及时追讨国有资产至国库,控制违法行为蔓延,避免人为造成继续扩大国有资产流失,查清背后根源;同时严处不履行法律义务,公然挑衅法律权威的行为。以充分体现政府公信力,充分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刘正敬 永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