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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恳求治理飙歌噪声 还原民众生活环境[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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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多年来,船山区滨江中路市民休闲亭被民间“歌唱家”霸占“飙歌”,每天午后“飙歌”至傍晚,片区居民无奈的被迫饱受“人为噪声灾害”煎熬至今!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二零二二年六月五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摘录)
第七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六十四条  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摘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摘录﹚
    第六十五条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以及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机关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周围,禁止从事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活动。
第八十七条 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以及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机关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周围从事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摘录﹚
    第四十一条禁止实施下列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
    (一)文化娱乐等经营场所和加工生产场所产生超过国家规定的边界噪声;
    (二)商业经营活动、健身集会活动、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居住区内婚丧活动等,给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秩序方面,重点治理下列不文明行为:
  (一)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二)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未牵引,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三)开展商业经营、集会和广场舞等活动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四)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家庭室内装饰装修作业,或者从事文化、娱乐、健身等活动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省、市以上法规,再次恳求船山区委、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
    依法对“人为噪声”制造地(见图),予以坚决的取缔!将其“定位管理”到远离居民区的遂宁“通善大桥”(原涪江一桥二桥)相邻的湿地公园去(见图)“自娱自乐”。还原滨江中路居民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和休息环境!
    法制国家事事依法治理,文明遂宁处处展示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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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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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8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回复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滨江中路油房街口至银河路口段设有凉亭及小广场,早晚休闲娱乐市民较多且具有随机性,该处凉亭有组队唱歌的老年人,年龄接近70岁至90岁,在此处唱红歌。由于年龄偏大,有些老年人有耳背现象,所以携带音箱播放音乐且音响声音较大造成噪音扰民。前期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长期定时开展巡查劝导工作,多次面谈活动组织者要求其严格控制音量与时间,约束参与者提高文明健身娱乐意识,禁止噪音扰民。
二、处理情况
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举报人投诉的问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执法力量集中开展巡查整治,劝导市民调小音箱设备音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高文明娱乐、和谐生活的意识。二是要求娱乐市民严格按照《遂宁市文明广场舞公约》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公示的时间,根据时间合理安排不同健身娱乐项目,不要设置音箱,控制音量,避免噪音扰民。三是加强对滨江中路油房街口至银河路口段的巡查工作,定时、定段、定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进行排查,对存在噪音扰民的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坚决防止噪音扰民现象的发生,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心、舒适的生活环境。四是劝导到远离居住区的娱乐健身地去娱乐锻炼。下一步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不定期联合相关单位深化宣传动员工作,加强对滨江路沿线休闲区噪音的巡查、劝导、整治工作,提升市民素质营造和谐有序的休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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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6-5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片区居民向12345反映十余年,主管部门领导吐真言:“国家虽有法规,具体不好操作。都是些老年人,我们挨骂也挨过打,还被甩手机……”国法面前人人平等,老年人不能无视国法,要自尊自重守法规,不能以老卖老太任性!

 楼主| 发表于 2022-6-5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学生高考禁噪期)早上8:00钟,滨江中路由北向南第二个休闲亭内仍有人在大音量飙歌……

 楼主| 发表于 2022-6-6 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为噪声扰民很任性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一视同仁,违法必究!!!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2022年6月6日01.JPG 2022年6月6日02.JPG 2022年6月6日03.JPG 2022年6月6日04.JPG 2022年6月6日07.jpg 2022年6月6日05.JPG 2022年6月6日06.jpg 2022年6月6日08.jpg 2022年6月6日09.jpg 2022年6月6日10.jpg 2022年6月6日11.jpg

 楼主| 发表于 2022-6-7 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噪声法”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新界定噪声污染内涵,针对有些产生噪声的领域没有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况,在“超标+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界定为噪声污染。    将“环境”二字去掉,更加明确法律规范对象仅限于人为噪声。因为噪声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将“环境”去除,主要是为了规避产生噪声原因的不可抗力性,例如雷声、雨声、风声,一切人为难以产生甚至难以解决的环境噪声不被作为规范对象。
    “新噪声法”包含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防治原则、管理体系、公众参与的内容的总则部分;规定了噪声污染防治标准体系、环境振动控制标准、产品噪声限值、规划环境影响等内容的噪声污染防治标准;规定了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噪声监测、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中高考等特殊期间绿色护考公告等制度的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各种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的规定。


 楼主| 发表于 2022-6-7 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噪声法”的六大亮点

          亮点一:     明确噪声污染内涵
    扩大法律适用范围
    强调法律规范的对象是人为噪声,不是自然环境噪声。如城市轨道交通、机动车“炸街”、高音广播喇叭、工业噪声等噪声扰民行为。同时将噪声污染防治范围由城市拓宽到涵盖农村地区。
亮点二:
    完善噪声标准体系
    科学精准依法治污
    国务院生态环境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和排放标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划定标准的适用区域。由上到下,因地制宜,精准防治。同时“新噪声法”增加了自治管理的规定,例如鼓励业委会、物业服务人通过制定管理规约等形式,约定本社区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由业主共同遵守。
    亮点三
    强化噪声源头防控
    筑牢污染第一防线
    对相关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针对可能产生噪声的建筑物和交通干线提前预判,合理划定防噪声距离;对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规定噪声限值,超过标准要采取降噪措施等。“新噪声法”明确要求,公共场所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
    亮点四:
    强化各级政府责任
    明确目标考核评价
     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政府考评,为打好噪声污染防卫战,对噪声污染问题严重地区约谈、调查、问责,绝不含糊,处理结果也要向社会公开。
    亮点五:
    分类防控噪声污染
    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不仅有通用的防治标准,还针对不同类型噪声,建立了自行监测制度、落实自动监测等,同时鼓励居民培养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等。
    亮点六:
    聚焦噪声扰民难点
    保障安宁和谐环境
      针对市民群众关切的娱乐场所噪声扰民、机动车炸街、广场舞等问题,新修订的“噪声法”均提供了解决措施。
    禁止酒吧等商业场所噪声扰民,明确要求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并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有了“新噪声法”加持,维权不再束手无策。“12369”是环保举报热线,当你再遭受环境噪声污染危害时,可以拨打这个电话进行环保投诉,电话24小时人工接听哦。


 楼主| 发表于 2022-6-9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船山区热线办 发表于 2022-6-8 09:08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回复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

    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六月五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废止了。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需要进行所为的“调查”吗?请迈开你们脚,在下午至傍晚时段到滨江中路(特从北向南三个休)亲身感受一下“人的音响特
    你们的回复与以前的回复出自同一模版吧?
    请铭记新中国开国领袖毛泽东主席的教导: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最讲认真。
    法制国家事事依法治理,文明遂宁处处展示文明。


发表于 2022-6-10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源路街道办事处已调查处理,现作如下回复:
涪江二桥至高金公司路段的柳岸公园内,早晚休闲娱乐市民较多,该处有自发唱歌、跳广场舞、打陀螺健身的市民。由于有些市民年龄偏大,听力不佳,所以携带音箱播放音乐且播放声音较大造成噪音扰民。
富源路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定时对该处开展巡查劝导工作,多次面谈活动组织者,要求其严格控制音量与时间,并暂扣唱歌噪音扰民市民的音响数次,让参与者提高文明健身娱乐意识,禁止噪音扰民。(2022年5月11日暂扣唱歌市民音响两台,2022年5月24日、6月1日、6月7日对柳岸公园内唱歌跳广场舞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并劝离,2022年6月7日晚暂扣二桥下音响一台,2022年6月8日早上对圣平岛码头广场舞及打陀螺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并建议更换健身方式及场地,避免噪音扰民。)
后续富源路综合执法中队一是将加强执法力量,集中开展巡查整治,劝导市民调小音箱设备音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市民文明娱乐、和谐生活的意识。要求休闲娱乐健身市民严格按照《遂宁市文明广场舞公约》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公示的时间合理安排不同健身娱乐项目,不要设置音箱,且控制音量,避免噪音扰民。二是加强涪江二桥至高金公司路段的柳岸公园内的巡查工作,定时、定段、定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进行排查,对存在噪音扰民的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坚决防止噪音扰民现象的发生,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心、舒适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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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6-10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遂宁经开区 发表于 2022-6-10 15:51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源路街道办事处已调查处理,现作如下回复:
涪江二桥至 ...

    新修订并于六月五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多来,每午后至傍晚在船山区滨江中路(油房街口至水上嘉年华)市民休闲内大音量任的“老乐家、老歌唱家”的行,严重影响了片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给该片区居民制造了人为噪声污染灾害。
    船山区的主管部门应象遂宁经开区主管部门这样,认真严肃地依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予以依法监,而不是以废止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该处凉亭有组队唱歌的老年人,年龄接近70岁至90岁,在此处唱红歌。由于年龄偏大,有些老年人有耳背现象,所以携带音箱播放音乐且音响声音较大造成噪音扰民。等原由,不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的职责,在面前还划分年龄,有损于国家法律的尊严。
遂宁经开区点赞!点赞!
!点赞!!!


 楼主| 发表于 2022-6-13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海一怀 发表于 2022-6-9 20:42
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六月五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 ...

       世间万物,最终就像叶落归根,回到生命静态的本源。
    静,可以说是生命的开始,也可以说是生命的终结。
    做人凡事要静,静静地来,静静地去。
    静,它能唤醒你对情绪,对身体,对自己的认知和重视,是一种状态;
    静,它能疗愈你所经历的心理的创伤;
    静,它能让你身处纷繁复杂的世界而感到艰难困惑时,内心依然保持一份平静淡然,它是一种境界。
      世界上疗效好的健康药,就这一个字:静!!!
      为了片区居民能回归到正常的生活环境,敬请飙歌的别再为自己快乐而侵扰他人。拜托!拜托!!拜托!!!

 楼主| 发表于 2022-6-16 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施行十天了,每日午后至傍晚超大音飙歌的仍任性……昨晚圣莲岛上超大音响又开飙,持续到深夜十一点过。《噪声污染防治法》在遂州大地不好使!!!

 楼主| 发表于 2022-6-18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飙歌扰民无视国法

天海一怀 发表于 2022-6-16 06:38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了,每日午后至傍晚超大音飙歌的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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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6-18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2022荷花节·电音国潮音乐节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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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6-20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遂宁市第八届观音湖荷花节6月17日在圣莲岛正式拉开帷幕以“荷你相约 莲享世界”为主题的“圣莲岛啤酒龙虾音乐节”变成了持续制造“人为噪音扰民节”到八月底

 楼主| 发表于 2022-6-21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海一怀 发表于 2022-6-18 20:58
2022荷花节·电音国潮音乐节噪声扰民

荷花节·音乐节――人为噪声扰民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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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6-21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船山区热线办 发表于 2022-6-8 09:08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回复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

人为噪声扰民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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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6-21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船山区热线办 发表于 2022-6-8 09:08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回复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

2022年6月21日01.jpg 荷花节音乐节人为噪声扰民节.png

 楼主| 发表于 2022-6-23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海一怀 发表于 2022-6-20 15:47
遂宁市第八届观音湖荷花节6月17日在圣莲岛正式拉开帷幕以“荷你相约 莲享 ...

暴雨清理音乐扰民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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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6-23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海一怀 发表于 2022-6-20 15:47
遂宁市第八届观音湖荷花节6月17日在圣莲岛正式拉开帷幕以“荷你相约 莲享 ...

今晚上没有飙……难得的静悄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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