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至20日,资中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侯率队分别到眉山市仁寿县法院富加人民法庭、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南津人民法庭交流“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立事宜,民事审判第二庭(环资审判庭)庭长及相关法庭负责人陪同。
王侯副院长一行实地参观了仁寿县富加人民法庭、雁江区南津人民法庭的诉讼服务站、审判法庭及南津人民法庭周边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等,在与仁寿县法院、雁江区法院分别召开的座谈会上,大家互相交流了人民法庭建设、环资审判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同时,认识到建立“纽扣法庭”工作机制,是落实《沱江流域七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工作要求,推动眉山、内江、资阳三地法院涉沱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交流与司法协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护航绿色发展的生动实践。三地法院还就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服务、执行联动、跨区域环境资源法治教育、跨部门联动治理等多方面的协作达成了共识。
王侯副院长在与眉山、资阳两地法院交流后,要求资中县法院龙结人民法庭、球溪人民法庭要按照达成的共识切实推进“纽扣法庭”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为沱江流域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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