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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磁场2016

[原创] 从书名号说起——三下至九下与《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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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7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万分“执着”,千方百计找些歪理来证明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是错误的,借此列举义务阶段语文教材上百处在并列引号或者括号中的语段中没有使用顿号是错误的,而且不听人劝告,所以用四川话说就是“横板筋、蛊捣犟”,又哪一点不文明?

 楼主| 发表于 2022-6-17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觉得用大家不大熟悉的方言“横板筋、蛊捣犟”而不是用普通话去辩论更好,那么,继续。
    如果你觉得指责语“不能污蔑攻击,更不能叫嚣”是文明用语,那么,再用无妨。
    一直在等着你“欢愉”网友能实实在在地讨论问题而非一直在空对空你——请对笔者在16#、18#提出的“《用法》‘语段’之‘(如词、短语、句子、复句等)’之误”一、二发表高见。     

发表于 2022-6-17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磁场2016 发表于 2022-6-15 23:26
“欢愉”网友又跑题了。

    因为19#对笔者在16#、18#提出的“《用法》‘语段’之‘(如词、短语、 ...

       论证可以使用类比法和对比法。

       党章规定: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来类比对比你对国家标准的错误做法,你认为是“跑题了”;

       用党中央、国务院认真执行国家标准,来对比你故意找出语文教材的上百处“错误”,以此证明国家标准是错误的,宣扬你的“择善而从、不善不从”的绝对错误观点,你也认为是“又跑题了”。

       奉劝磁场2016网友:在对待大是大非问题上,要谨慎言行;不要一知半解、自以为是、为了出名、胡作非为;悬崖勒马,为时不晚!

发表于 2022-6-17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证可以使用类比法和对比法。

       党章规定: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来类比对比你对国家标准的错误做法,你认为是“跑题了”;

       用党中央、国务院认真执行国家标准,来对比你故意找出语文教材的上百处“错误”,以此证明国家标准是错误的,宣扬你的“择善而从、不善不从”的错误观点,你也认为是“又跑题了”。

       奉劝磁场2016:在对待大是大非问题上,要谨慎言行;不要一知半解,自以为是,为了出名,胡作非为;悬崖勒马,为时不晚!

 楼主| 发表于 2022-6-17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若不跑题,请对“《用法》‘语段’之‘各种语言单位(如词、短语、句子、复句等)’之误”一说说自己的看法。
    笔者看法见本帖16#。
    如果你认为“《用法》‘语段’之‘各种语言单位(如词、短语、句子、复句等)’”的排列对,那么可以类似排列:

    1.各学校(如小学、中学、大专院校、大学等)。
    2.各学校(如小学、中学、高中、大专院校等)。

发表于 2022-6-17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磁场2016 发表于 2022-6-17 20:13
如果你觉得用大家不大熟悉的方言“横板筋、蛊捣犟”而不是用普通话去辩论更好,那么,继续。    如果你 ...

       老一点的四川人多数都知道“横板筋”“蛊捣犟”就是钻牛角尖、固执己见,刚愎自用,带有贬义而已,只有它的同义词“咬卵犟”才不文明。

       至于“污蔑攻击”“叫嚣”,官方和主流媒体也常用,难道不是“文明语言”?!

       至于你“横板筋”“蛊捣犟”提出的“语段”问题,明后天有空再作回答,你肯定也捞不着稻草!

 楼主| 发表于 2022-6-17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欢愉”网友,你所谓“‘污蔑攻击’、‘叫嚣’,官方和主流媒体也常用”,他们是对谁而言,你又是对谁而言。你扪心自问,除本帖外,你在我的其他跟帖是不是常有恶语伤人之词。好了,还是那句,你觉得这样很好,继续。
  你知道吗?
  你在23#提出类比。而类比的结论不是必然,而是或然。即有可能结论如一,也有可能结论不一。这视乎类比的两者的相似度。若相似度高,则倾向结论如一;若相似度低,则倾向结论不一。你23#的类比,一非学术一学术,相似度低,结论就不一。
  为什么要问“你知道吗?”呢?因为从23#所述,可见你是不知道的。你就以为类比是必然而不是或然。或然,可能是,可能不是,两者不是矛盾关系,可共存。

 楼主| 发表于 2022-6-17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欢愉”网友,你所谓“‘污蔑攻击’、‘叫嚣’,官方和主流媒体也常用”,他们是对谁而言,你又是对谁而言。你扪心自问,除本帖外,你在我的其他跟帖是不是常有恶语伤人之词。好了,还是那句,你觉得这样很好,继续。
  你知道吗?
  你在23#提出类比。而类比的结论不是必然,而是或然。即有可能结论如一,也有可能结论不一。这视乎类比的两者的相似度。若相似度高,则倾向结论如一;若相似度低,则倾向结论不一。你23#的类比,一非学术一学术,相似度低,结论就不一。
  为什么要问“你知道吗?”呢?因为从23#所述,可见你是不知道的。你就以为类比是必然而不是或然。或然,可能是,可能不是,两者不是矛盾关系,可共存。

发表于 2022-6-19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磁场2016对《标点符号用法》关于“语段”的责难。

       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在“2 .术语和定义”中首先强调“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对“语段”是这样规定的规定:
       2.5 语段    指语言片段,是对各种语言单位(如词、短语、句子、复句等)不做特别区分时的统称。

        按照1986年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规定的“语法的基础知识”有“语素”“词类”“短语”“句子”(分‘单句’‘复句’)、“句群”。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给“语段”下的定义中没有“语素”“句群”。因为“语素”与标点符号不搭界,所以不提“语素”的正确的;不提“句群”就是瑕疵,是失误,虽然写了“等”。把“句群”误写成“复句”确实是笔误。

       这下就被磁场2016抓住了把柄,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以此攻击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下列规定:
       4.5.3.5    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或者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   
       示例1:“日”“月”构成“明”字。
       示例2:  店里挂着“顾客就是上帝”“质量就是生命”等横幅。
       示例3:《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是我国长篇小说的四大名著。

       磁场2016把以上“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的规定,统统称为国标之误”。并从九年义务教育语文教材中找了上百处这类错误。为了证明他的看法是正确的,还找到工具书和一些文件来证明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规定“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是错误的——国标之误”。

       只能用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判断印刷品中使用标点符号正误。绝对不能主次颠倒,用印刷品的标点符号用法来证明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错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由于《标点符号用法》是推荐性国家标准,有些人重视不够,一时没有执行,可以理解。但是以此攻击执行了推荐性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的就是胡搅蛮缠、无理取闹。

       2014年6月出版《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和2012年12月出版的《新编汉语辞海》对“四书”“五经”的解释,在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就没有使用顿号。当然《新编汉语辞海》的大型词典,670元一套,不是大型图书馆无法找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中型词典,是“入选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的,93元一本,磁场2016可以找来瞧一瞧。

       磁场2016是不是还可以从2016年6月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挑几十处这样的“错误”进行纠正。

       2016年出版的最新党史《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是习近平总书记亲切关怀和精心指导编写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党中央书记处认真审阅研究,党中央正式批准出版的。摘录几段让你开开眼界:

        1、1977年2月7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社论《学习文件抓住纲》提出了“两个凡是“方针。——《九十年》647页。说明,在《人民日报》《红旗》杂志没有顿号,在《红旗》杂志、《解放军报》之间因为有“杂志”夹在中间,加了顿号。)

        2、他(注,指邓小平)推翻了林彪、江青等人鼓吹的“文艺黑线专政论”“教育黑线专政论”号召尊重脑力劳动,尊重人才。——
《九十年》648页。(说明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没有顿号

       肯定磁场2016没有最新党史《九十年》,这套书三本,定价150元。不过去年建党100周年出版《中国共产党简史》(定价42元),你可以找来读一读,这本书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比如6页、8页、57页、189页、483页,等等),你也可以“纠错”,这是你出名的好机会。

 楼主| 发表于 2022-6-19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高兴,“欢愉”网友终于“实事求是”一次了,承认“语段”定义中“各种语言单位(词、短语、句子、复句)”不对:

    ……不提“句群”就是瑕疵,是失误,虽然写了“等”。把“句群”误写成“复句”确实是笔误。(见29#)
   
    望再接再厉。既然“确实是笔误”,那么,你之前反复强调“老夫认为《国家标准》完全正确”也是不对的,你有勇气继续承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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