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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我想咨询一下房产契税缴纳时认定房屋套数的标准[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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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9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住建、税务领导,您们好!2018年在龙湖尚城购买了一套住房并签订了网签合同,该项目由于资金问题已停工烂尾至今。在此同时我于2020年又另外购置了一套住房,且现已交房,现需缴纳商品房购置契税,请问我是按首套房交税还是按二套房交税?有什么认定依据吗?麻烦明确告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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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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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2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sail,您好!现将您咨询的有关涉税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第三款:“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之规定,税务机关在办理契税业务时,对纳税人是按“家庭唯一住房还是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享受契税优惠的认定,是以纳税人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为依据。
    契税优惠政策规定如下:“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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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0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你要去政务中心窗口去咨询吧

发表于 2022-6-10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这方面的政策
发表于 2022-6-10 10: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6-10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套还没交的话,应该是首套,90平以下1%、90平以上1.5%

 楼主| 发表于 2022-6-13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官方解释不统一呀,有人解释说的,两套均未交税的话,可以任选一套作为首套房交税,剩下的那套作为第二套。还有人说这是购买的第二套,应该按二套房交税,我又问那我另外一套房以后达到交房条件时我交税又按第几套交税,他们就不回话了。

发表于 2022-6-14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的政策是首套和二套都是按90平以下1%,90平以上1.5%,三套及以上才会多加0.5%的契税

 楼主| 发表于 2022-6-15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知道是我到底是按第几套来交税,不是问的税率

发表于 2022-6-15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套。
套数以家庭(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计算总套数。
携带户口到政务中心不动产和房管局窗口开具《套数证明》,根据在不动产或房管局系统登记的房屋套数,计算总套数。
契税依据是《契税法》和《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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