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再次申明我的七个重要观点: 1、周亚是不是在骗我之前还以其父亲出车祸骗了另外一个人李雁希,这个成都高新区检察院给我的不起诉书上也已经写得很清楚了,紧接着周亚第一次骗我也是以亲人她舅舅出车祸开始骗我钱,而且跟骗李**的诈骗手法和金额捌仟元完全吻合,这是不是可以证明周亚用同样的诈骗手法骗取多人钱财?当把我的钱骗完后周亚是不是人间蒸发消失了,在万般无赖的情况下我通过媒体万元悬赏的方式周亚的朋友周艳联系成都商报记着说她能联系周亚,周亚出来见面我担心周亚再次消失,在跟派出所民警的沟通后就地报警将周亚带到派出所,随后李妍希也来派出所报案,后面不知道啥情况周亚的一个朋友把周亚骗李雁希的捌仟元还了,就是没有还我一分钱,这还不能构成诈骗吗?那是不是每一个骗子都去这样骗,被公安机关抓到后把骗得少的还了就可以不用付刑事责任了吗?更何况是我这个受害人通过媒体将其抓获的。 2、在周亚把我钱骗完消失后,2016年7月16号我根据周亚的身份证地址去了她老家,这才完全醒悟自己真的被骗了,随后就开始收集证据,从第一次周亚骗我说她舅舅出车祸收集,她舅妈的回答是: 而周亚消失一年半后被我送到派出所前当着记着的面解释的是: 这说明周亚当时是已经有男朋友的,为啥还要先跟我说这两年还账,还完了两年后嫁给我,在期间可以2016年6月整整一个月每天都有各种理由骗我钱,一会说柠檬分期是房贷(这个我也查了是周亚2016年3月份买的相机),一会又是还这个欠款,一会又是还那个欠款,更气人的是当我已经很明确告诉她我没有钱了,周亚又明确给我说她还有一个高利贷10万急需马上要还,不还人家要她命,咋跟我结婚,咋跟我生小孩,她说还万2016年7月下周二就跟我去结婚,这个时候我已经完全失去了自我,脑海里完全想的是终于可以结婚了,终于父母可以不催婚了,可是当我把东拼西借的10万转给你周亚后就周亚就完全消失了,你说这个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诈骗是什么? 3、周亚消失一年半后2017年11月25日见面的时候,周亚解释到最后骗我那10万用哪去了的时候,周亚的解释是: 周亚解释是以前开酒楼亏损的,而周亚在公安机关笔录上写着和一个叫赵二哥的一起开的茶楼,茶楼具体开在哪也不知道,赵二哥具体名字也不知道,这不是也把公安机关当猴耍吗?难道这还不是骗是什么请问? 4、本人鲁兵再次公开申明,我与周亚没有发生过任何关系,也从未确定过啥恋爱关系,可检察院给我的答案就是我和她2016年5月就确定了恋爱关系,证据是啥?还有哪个人证可以证明,两次我去酒店开房也是周亚提出来在她上班的附近见面,是周亚想骗我钱,你们也可以查一下我给她的转账记录,是不是见完面后一两周就转了钱,我和她也并没有发生关系,而且周亚也明确告诉我不结婚是不会跟我同居的。如果周亚说我和她有啥关系,请提供证据,不能说她说啥就是啥是吧,她要说我杀人了我是不是杀人了呢? 5、周亚把我的钱骗完后迅速转移财产,据公安机关侦查证实,周亚诈骗我钱财后,随即转走,账户余额所剩无几,这更加证明了周亚是有蓄谋的诈骗,诈骗得手后立即转移财产。周亚只是一心从我处骗取财物,而用于其他目的。 6、在你们给我的通知书上写明2017年11月15日周亚联系记者表示愿意还钱,可是到今天2022年3月3号周亚都没有还一分钱,也没有一个电话。 7、我一共提供了800多页的证据,别总说证据不足,请问你们检察院到底有没有仔细审查?也请你们看看周亚提供了几张证据 从被骗到今天为止已经快七年了,在这七年时间里,我去过派出所,去过高新区检察院,去过成都市检察院,去过四川省检察院,也多少打110想轻身的想法,到今天骗子依然逍遥法外,我已经有抑郁症了,以前很相信国家,也很相信法律,当这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才知道什么是法律,还是最后恳请最高检察院能够把所有的卷宗进行重新审查,或者我重新直接再次提交给你们都可以,这也是我最后的请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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