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伤害叫无犯罪事实
中航城小区居民敬民秀被故意伤害一案,被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认定为“无犯罪事实发生”,不予立案。
前面有帖子详细讲述了当时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多名身份不明人员混迹人群中,推搡他人,抢夺手机,故意制造混乱。当敬明秀下去时,看到一个女孩子被推搡在哭,于是叫了一声,不许打人。几个人立刻围上来,在没表明身份的情况下,暴力将其按倒在地,又拖拽很远,期间身体大面积裸露,后在群众的阻止下才罢手。
而这一行为,让敬明秀右侧第2、3肋骨骨折、左侧第6肋骨不全性骨折、脑震荡、创伤性湿肺、全身多处软组织伤、左眼外伤性白内障、左眼视野缺损、双眼视网膜震荡……后经司法鉴定,定为轻伤二级。
伤人者,居然是几名街道办工作人员。
这几人不是执法人员,无权在公共场所约束公民人身自由。而且当事人当时不存在哪怕一丁点违法状况,这几个人没有任何理由强行拖拽她。
可恶的是,这种行为还导致了别人轻伤。
怎么就轻易判定无犯罪事实?
你舞凤街道办独立了?街道办工作人员可以无视国法暴力拘禁他人。致人轻伤二级,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甚至不需要向受害者道歉一声。
顺庆区公安局出来普下法,怎么就无犯罪事实了?
还有你顺庆区政法委,几个月来你们协调管理了吗?
当然,可能你们认为自己有权力,可以这么做。那就尽管去做好了。但要做好准备,民众会以自己的方式,回应权力的傲慢。这将是一场长期的斗争,正义到来之前不会停止。
因为民众的尊严与意志,远超过你们。
背靠法律,他们坚韧顽强没有任何畏惧。
有一句话叫无救济即无权利。人家一个弱女子,被几人无辜打成轻伤,公安不立案,告到法院,又找不到具体的人,生活困顿,身心疲惫,想让人家怎么办?难道要不了了之吗?
在此提议南充市的各机构关注此事,因为它之中可能存在重大的违法行为,大量不合理的理象正在发生,法制可能遭到干涉。公平与和谐遭到破坏,严重破坏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正在给民众制造长久的痛苦。你们有责任和义务消除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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