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市居民楼老旧小区配套建设不完善,特别是巴州区江南老城片区,大部分居民楼无小区,人居环境差,市民出行代步工具无处停放。之前,道路边设置的停车泊位,收费相对较低,市民还可以停放在道路的停车泊位处。但自2021年起,“交投”在原停车泊位安装收费器,坐地起价,随油价不断上涨,巴城老百姓苦不堪言。请问:
1、“交投”安装收费器是否有政府批文。若有,批准条件是什么?是否通过实地踏勘,因地制宜。批准安装范围有哪些? 2、收费价格是否通过合法核定,是根据什么核定的?收取费用是否进入财政?是否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若未按以上合法操作,此行为与收取保护费行为有什么区别?
巴城交通越治越乱,根本原因就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日常需求。自安装停车泊位收费器起,老百姓反响大,向政府热线、书记、市长信箱诉求,得到的都是敷衍。根本不调查、不解决,不顾老百姓困难,强行安装。
道路停车泊位,属公共资源,是为市民提供出行便利服务的。现收费上涨,偶尔停下车不算什么。但作为常住居民,需长年累月使用,一年的停车费累计需几千元或近万元,老百姓如何承受得起。请政府能正视听,维护老百姓合理诉求,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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